學校學生交通安全的責任書
學生應遵守:
1、行人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2、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3、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
4、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5、不準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不準拋物擊車。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
8、騎腳踏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撥出租顯車。
10、認真學習《書院中心小學交通安全守則》,加強安全意識。
學校應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
2、要求學生自願參加平安保險。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5、做好與家長的聯絡工作。
6、完善各種交通安全制度和措施。
7、定期召開交通安全教育主題班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