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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部選拔監督工作的心得體會

幹部選拔監督工作的心得體會

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現人才資源最佳化配置的重要環節,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的有力武器。只有嚴格把好選人用人關,切實加強對領導幹部任前、任中、任後全過程監督,才能有效遏制幹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風,保證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科學性和準確性。

幹部任前公示制是在堅持黨管幹部原則、貫徹落實前提下,擴大選拔任用工作民主,增強選拔任用工作透明度,強化對選拔任用工作社會監督的重要舉措。一是宣傳工作要到位。在推行幹部任前公示制過程中,要廣泛宣傳,引導和鼓勵群眾瞭解公示制,關注幹部任前公示,並積極參與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二是公開選拔條件。幹部任前公示關鍵要讓群眾瞭解情況。因此,要對選拔時間、地點、考核方式以及競崗職位的標準與個人素質要求等應當公開的內容,做到提前預告。三是公示的內容要全面。進行幹部任前公示,就要把黨的幹部標準交給群眾,把崗位對擬任幹部的要求告訴群眾,把擬任幹部人選的擬任職務和基本情況公佈於眾,讓群眾明確監督的內容,明明白白參與監督。對擬任幹部的自然情況與擬任職務以及德能勤績廉等相關情況,以張榜公佈及電視、報紙、媒體、網路等傳媒形式向大眾公告,廣泛聽取群眾意見。

任中監督是對選任全過程監督的關鍵環節。一是要嚴格紀律。要制定嚴格的考試選拔紀律,對競崗人員的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公佈監督舉報電話,使選拔工作始終處於紀律的.嚴格約束之中。二要嚴格程式。要規範選拔程式,根據選拔方案,嚴格按照自我推薦、群眾評議、公開考評、現場公佈、任前公示、使用任免等程式,層層把關,逐步實施,確保不走過場。三要嚴格評審。要嚴格按照標準,廣泛吸納群眾參與,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檢查,注重群眾的公認程度,避免選人用人上的失誤,防止少數人暗箱操作。四要嚴格責任。預防在先,防微杜漸,對考核中出現的弄虛作假、“臨時動議”、“一言堂”或少數人說了算等違紀行為,調查核實後,要立即取消有關競崗人員資格,嚴格追究違紀人員的責任,確保依法辦事。

任後監督是確保公開選拔領導幹部取得良好效果的必要保證。一是建立聘任試用制,對經公開選拔考核後聘任的幹部試用一年或者更長一些的時間,以便在具體崗位上進行鍛鍊和考察。二是建立警示教育學習活動制度,始終做到警示教育防範關口前移。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要指定專人,對新提拔幹部進行廉政談話、看警示教育片、簽訂、組織學習有關黨紀條規等,進行廉潔從政教育,強化日常監督和動態管理。三是建立定期考評制度,始終做到管理與監督並重,激勵與約束同行。定期對試用期內的領導幹部進行崗位政績和廉政情況審查評估,分類建檔,綜合評定,及時調整或解聘不合格者。另外,考評結果還要始終與幹部獎懲和選拔任用相結合,確保考評工作的民主性、科學性、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