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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監控機制建構論文

社保基金監控機制建構論文

行政監督應從以下幾方面得到加強。一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和指導。透過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監督檢查,要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及發出整改意見書,督促和指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完善內部控制制度,規範基金內部管理。二是資訊網路監督。在“金保工程”資訊網建成後,及時圍繞加強和改進基金監管方式,建立新的基金風險控制和防範機制為目標,在市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社保基金監管工作平臺,初步實現了對社保基金的財務監管。三是基金的預決算管理工作。社會保障基金預、決算工作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真實反映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計劃落實情況和社保基金使用情況的重要標尺。它實現了資料一致,提高了資料質量,為查詢問題、分析問題提供了有效手段,為科學決策提供了有力依據。四是建立聯絡制度。定期、不定期組織召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基金監管工作排程會,掌握經辦機構在管理上的難點和需要儘快解決的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和規範管理的可行措施,使基金管理更加規範。五是行政基金監督方式要從內部監管向政策制度監管轉變。從實踐來看,沒有明確的政策和規範的制度,具體的職能部門是無法履行監督職能,難以開展監管工作的。只有以制度來規範監督行為,才是最根本、最可靠的辦法。因此,行政監督部門就擔負著國家、省、市出臺的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方面的法津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和落實工作。

結合政務公開工作,建立舉報制度。一是開通電話、信箱、網路投訴渠道等措施,為群眾參與監督提供方便。二是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職工退休審批、職工特殊醫療門診審批、職工工傷鑑定等實行公示制度,讓廣大參保職工參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對企業、職工及社保工作人員起到有效制約作用,規範了社會保險行為,拓寬了監督的資訊渠道。

內部監督是基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加強內部審計和監督檢查,社會保險經辦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監管的關鍵環節。需建立一整套運作規範化、管理科學化、稽核檢查制度化、考評標準化的內部監督機制,透過建立和實施內部監督機制來完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體系。

加強行政權力公開透明、制度建設和過程控制,建立基金監督長效機制。要按照“三用”工作思路,在基金監管的內容和結構等方面構建完善的制度體系,從制度上解決如何監督基金的'管理使用。一是用制度來推動基金監督工作。用制度來規範和推動基金監督工作,使工作有序執行,一直是我們工作的重點,建立目標考核責任、社保基金“零違紀”、“五保合一”的基金監督、內部控制等項制度來推動基金監督工作。二是用制度來規範基金管理使用。從基金入口、中間流動到基金出口的各環節,制定了更具操作性的基金管理使用辦法。保證了基金徵收最大化、待遇稽核規範化、管理使用制度化、定期報告長效化。三是用制度來保障實施監督權和再監督權。社會保障部門主管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工作,監督委員會對基金監督者實施再監督,這為社保基金又上了一層“安全鎖”,確保監督權和再監督權的正確行使,避免出現“不作為”、“亂作為”的現象。加強過程控制,突出程式監督,規範權力執行“軌跡”,讓權力在事先設定的、規範的軌道內合法合規的執行。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提高,建立長效機制。採取專項抽查、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暗訪的形式強化督導,對重點部門、崗位、人員加強監督,提前介入、直接參與、全程跟蹤。

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機構隊伍建設,才能紮實開展基金監管工作。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是基金監管的重要基礎,也是全面推進基金監管工作的組織保證。在對縣區基金監督檢查中,我們發現部分縣區監管機構工作人員身兼數職,其主要精力未放在監管工作上,造成基金監管工作出現缺位,影響了監管工作的整體推進。為此,加大縣區基金監管工作指導力度,結合不同時期監管工作重點,透過不斷地開展和實施各項監管工作,力促縣區基金監管人員專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