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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合作經營協議一般條例

服裝合作經營協議一般條例

篇一: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

服裝店合夥經營合同

合夥人:(甲方)____ 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方)________ 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夥經營女裝批發店,店名為8.8時尚女裝。總投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甲出資_______ 元,乙出資________元,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乙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

第二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

2、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月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結算後,再投入作流動資金。待年底總結算後進行分紅。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作為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按股份所佔比例承擔(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稅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三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 ,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著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合夥人: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 日

篇二:服裝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服裝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甲方:須明哲 身份證號碼:

乙方:劉子涵 身份證號碼:

'內方:許浩宇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內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皆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目的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服裝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間服裝店,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背的灑店名字為:衣衣不捨

經營場所位於:浙江省嘉興市海寧市海昌路

第三條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經營專案為女士服裝。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5年,自2014年1月1 H起,至2019年1月1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 甲方須明哲 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0元

乙方 劉子涵 以專有技術方式出資,計人民幣10萬元n

丙方 許浩宇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計人民5萬元。

2.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2016年丨月丨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甲方統一保管,其他 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35萬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 求分割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工資分配:每人每月2000元

2、獎金分配:隨著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 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3、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正常開支、工.資,獎金、耑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 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4、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 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椐,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對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句原合夥人奪有同等權利,承擬同等貴任?,入 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偵務承擔連帶賁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服裝店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笫一條合夥 宗旨利用合夥人自身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②經全休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③發生合夥人難以 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④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 的全部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③被人民法院強制 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③執行合夥企業 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 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 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賁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專案進行全面日常管理;3.訂立經營價 格、購進常用貨物;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或交由海寧市仲裁。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條企業的解散與淸算

1. 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③合 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淸算人,並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淸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淸算後如有虧損,不論 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淸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 構成違約的行為: 違反以上條款中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行為均視為違約。

2. 違約金的計算方法::違反投資約定不能按期投資,造成灑店不能疋常經營的,應當承擔應投資餘額5%的違約金。

3. 賠償金的計算方法:違反合同約定的各項義務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應當賠償對方全 部投資款。

4. 免責條件:不可抗力造成飯店無法繼續經營。

本協議自2014年I月I 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年 月曰

案例:

2014年畢業後,須明哲、劉子涵、許浩宇根據專業所學,三人 合夥在海寧開辦了一家服裝店,須明哲出資20萬;劉子涵以專有技 木方式出資10萬;許浩宇以勞務出資方式出資5萬,在三份的協商 與公證人的監督下,擬定並簽訂服裝店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三:服裝合作經營協議

合作經營協議書

合夥人:_____ 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 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宗旨:

1、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該服裝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雙方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2、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服裝店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經營的服裝店名稱:經營場所位於: 經營內容:面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服裝店費用總投資為:萬 (包括門面轉讓費萬、服裝品牌代理/加盟費用萬,門面裝修費用 萬,門面租金月共計租金 萬等)。

2、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資產佔比為:。

3、合夥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資產佔比為:。

4、各合夥人的出資,於年月日以前交齊,由合夥人 負責人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服裝店收入減去店面房租、水電、營業員工資、差旅費用和其它開支,按月結算進行利潤分成,當月盈餘於次月月1日結算,分配所得由合夥人自行處理,並製作結算單。甲方佔0%,乙方佔0%。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____________為據,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六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服裝店 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_負責財務資金管理、__________負責店面管理、記賬。

服裝店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服裝店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銀行帳號由_________

保管、服裝店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服裝店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

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_____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④支付合夥債務;

2、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3、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4、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5、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6、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7、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5日內指定 合夥人,擔任清算人。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比例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淮安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二)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 (簽章)

合夥人: (簽章)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