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會考試《審計》知識點
1.註冊會計師應當就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與治理層直接溝通下列事項:
(一)註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會計處理質量的看法;
(二)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難;
(三)尚未更正的錯報,除非註冊會計師認為這些錯報明顯不重要;
(四)審計中發現的、根據職業判斷認為重大且與治理層履行財務報告過程監督責任直接相關的其他事項。
2.除非被審計單位治理層全部參與管理,註冊會計師還應當與治理層直接溝通下列事項:
(一)根據職業判斷認為需要提請治理層注意的管理層宣告;
(二)已與管理層討論或書面溝通的、審計中發現的重大事項。
3.如果被審計單位是上市公司,註冊會計師應當就獨立性與治理層直接溝通下列內容:
(一)就審計專案組成員、會計師事務所其他相關人員以及會計師事務所按照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規範的規定保持了獨立性作出宣告;
(二)根據職業判斷,註冊會計師認為會計師事務所與被審計單位之間存在的可能影響獨立性的所有關係和其他事項,其中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在財務報表涵蓋期間為被審計單位和受被審計單位控制的組成部分提供審計、非審計服務的.收費總額;
(三)為消除對獨立性的威脅或將其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已經採取的相關防護措施。
在判斷是需要與治理層還是需要與管理層進行溝通時,主要把握一個原則:就是溝通的物件一定是要比相關的責任方高一個層次。如果涉及管理層的舞弊應當和治理層進行溝通,通常情況下和治理層溝通還是和管理層進行溝通需要掌握一個度,就是一般來說如果一些小的錯誤舞弊與管理層無關的,且在管理層的管轄範圍之內的,應當與管理層溝通,如果是對於可能涉及管理層的舞弊一般應當和治理層進行溝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