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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徐州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

江蘇徐州就業困難人員享受社保補貼

【網路綜合-江蘇徐州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享社保補貼】:

7月9日,徐州市人社局舉行釋出會,主要介紹我市吸納就業困難人員企業享受社保補貼情況。

享受社保補貼條件和標準

為加強對困難人員的就業援助,鼓勵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穩定就業,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規定,市勞動就業管理部門公佈了我市企業享受社保補貼的條件、標準等內容。

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願望的登記失業人員,包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女40週歲以上、男50週歲以上的人員;特困職工家庭的人員;殘疾人員;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和農村零轉移家庭貧困戶中的人員;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被徵地農民。

各類企業新增加的崗位,當年新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並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的,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為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的企業實體,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以及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扶持政策。

對於經認定符合補貼條件的企業實體,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但不包括就業困難人員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補貼最長不超過三年。其中,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

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後補

企業攜帶相關資料到市勞動就業管理機構進行認定,條件符合的',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認定工作。每月20日至25日在社保補貼申報平臺透過電子報盤的方式上報本單位享受補貼人員名單;當月如有新增人員需要在20日前提前上報,進行資訊系統比對,確認是否符合享受條件。

企業申報時,需填寫《社會保險費補貼申請表》;首次申報時,還須上報《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副本》、《企業實體吸納失業人員認定證明》、企業與新招用的就業困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援助卡》、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憑證電子掃描件。

企業社保補貼實行先繳後補。符合條件的企業透過社保補貼申報平臺向市勞動就業管理中心提出補貼申請,就業社保資訊一體化系統自動對企業的社會保險費繳納、企業實體認定及享受補貼人員基本情況進行有效核對,最終生成補貼金額,上報市財政部門複核。財政部門稽核通過後,補貼資金按季度透過銀行撥付至各企業單位帳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