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管理學原理》複習資料參考
1.目標是根據組織的使命而提出的組織在一定時期內所要達到的預期成果
2.目標的性質:
SMART特性,即目標一定要具體明確(specific)可以度量或測量(measurable)可以實現(achievable)目標之間相互關聯(relevant)時間限定(timebond)
①目標可以分為突破性目標和控制性目標②目標的縱向性(即目標是分層次的)③目標的網路化④目標的多樣化⑤目標的時間性⑥目標的可考核性
3.簡述組織目標的三個基本層次:
①環境層—社會加於組織的目標②組織層—作為一個利益共同體和一個系統的整體目標③個人層—組織成員的目標
4.巴納得提出“效果”和“效率”兩分法
5.對工商企業來說,通常要在八個主要方面設立目標:
①市場地位②創新和技術進步③生產率④物質和財力資源⑤利潤率⑥管理人員的績效和發展⑦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勞動態度⑧社會責任
6.使目標具有可考核性的最方便的方法是使之定量化
7.目標的作用:
①為管理工作指明方向②激勵作用③凝聚作用④目標是考核管理人員和員工績效的客觀標準
8.簡述組織目標的激勵作用:
⑴目標是一種激勵組織成員的力量源泉,從組織成員個人人角度來看,目標的激勵作用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
①個人只有明確了目標才能調動起潛在能力,盡力而為,創造出最佳成績。
②個人只有在達到了目標之後,才會產生成就感和滿意感
⑵要使目標對組織成員產生激勵作用,一方面要符合他們的需要,另一方面要有挑戰性。目標要富於挑戰性,應當作為制定目標的.另一原則。
9.目標管理是讓組織的管理人員和員工親自參加目標的制定,在工作中實行“自我控制”並努力完成目標的一種管理制度或方法。
10.目標管理20世紀50年代後期出現在美國。它是泰羅的科學管理和行為科學理論的基礎上形成的一套管理制度。1954年,德魯克在《管理的實踐》一書中,首先提出例如“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