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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獎罰的規章制度

酒店獎罰的規章制度

導語:為了更加規範工作流程以及明確事故責任人,酒店有必要建立獎罰規章制度。下面歡迎大家閱讀酒店獎罰規章制度。

一級警告: 5-20元

1、不使用指定員工通道(1′)

2、上崗時儀容儀表達不到酒店規定要求的(1′)

3、行為懶散、無精打采、工作效率低,時常出現差錯的(輕微)(1′-4′)

4、上班時間未經批准私自會客,辦私事,接打私人電話(2′)

5、非工作需要進入其他部門閒聊(2′)

6、上班時間吃零食,看電視、報紙及雜誌(2′)

7、裝置不按規定擺放,下班前未將布草車及公區清理乾淨(2′)

8、工作時未做到“三輕”的(即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2′)

9、隨地吐痰,亂丟菸頭或其他雜物(3′)

10、在公共場合吸菸,造成不好影響(3′)

11、擅自不參加例會的(4′)

12、不按時出早餐者,早餐之前準備不充分(4′)

13、擅自減少服務程式,投機取巧達不到酒店要求(4′)

14、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二級警告: 20-50元

1、違反操作規程或工作不認真造成的失誤(較重)(5′-10′)

2、沒有節約能源、做到人走燈滅的(5′)

3、未按規定及要求乘坐電梯的'(5′)

4、在賓館內拒絕接受保安人員及所屬管理人員的正常檢查(6′)

5、對客服務不禮貌、與客人爭辯(6′)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7、工作效率欠佳,引起賓客投訴(輕微)(6′)

8、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娛樂性活動(8′)

9、下班沒有將鑰匙交至前臺保管的(8′)

10、違反安全規則或亂用其他安全設施(10′)

11、不愛護賓館財產和使用客用品(10′)

12、和上級或同事爭吵,謾罵上級領導或不服從上級指令(10′)

13、未經允許到賓館客用餐廳用餐及娛樂(10′)

14、利用工作時間進行洗浴的(10′)

15、擅自離崗而影響工作(10′)

16、未經領導同意私自串班、遲到早退及休息的(10′)

17、一個月之內第二次違反一級警告條例者(10′)

18、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嚴重警告: 50-200元

1、傳播小道訊息、破壞內部團結、影響合作(15′)

2、拾到客人物品,沒有及時上交或告知上級領導的(15′)

3、拒絕在工作需要時加班的(15′)

4、客人退房不更換床單、被罩的、引起二次住客投訴的(15′)

5、賓館內吵鬧、汙言穢語,造成不好影響的(20′)

6、當值時翫忽職守,拒絕接受紀律方面的告誡,從而造成工作失誤,引起客人投訴(較重)(20′)

7、對賓館、客人或其他成員財產造成損失、毀壞情節較嚴重,或知情不報(20′)

8、在房間翻看客人物品或取用客人物品(食物)的(20′)

9、未經賓館領導允許私自介紹外人與賓館客人認識(20′)

10、拒絕或故意不完成領導安排的工作及未達到要求標準的(20′)

11、違反正常工作流程,濫用許可權以及超越許可權的(40′)

11、在賓館內傳播或展示有淫穢內容的物品、照片(40′)

12、有意損壞賓館內物品或有意浪費現象的(如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要將損失部分全部個人承擔,外加處罰)(40′)

1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不正當的個人利益、違規操作亂用職權(情節嚴重情況可加大懲罰力度)(40′)

14、撤下的布草放置地上或用布草擦塵的(40′)

15、一個月內重複違反第二條警告條例之規定(40′)

16、經主管領導認定的其他事項

開除解聘:

1、 盜竊賓館或員工的任何物品

2、 在賓館內擅自帶危險物品、兇器

3、 向外洩漏賓館的機密檔案、資料、資料

4、 參與賣淫行為

5、 侮辱客人或傷害客人身體

6、當值時,使用賓館物品為自所用

7、 偽造檔案意圖行騙或採用塗改記錄、賬單、單據等手段竊取賓館錢物

8、 向客人索取小費

9、 拒不服從上級行政人員或部門主管、經理的工作指示

10、意圖或挑撥打架、毆打他人、互相打鬥

11、當班時違反操作規程或不按操作程式工作,造成自身、他人或賓館財務損失及人員傷亡

12、未經批准私自配製賓館鑰匙

13、沒有上交客人遺留物

14、藏匿或故意損壞他人財物

15、知道自己患傳染病或影響工作的其他疾病,不向賓館報告

16、在酒店內做與我國傳統道德規範相悖的行為

17、連續三次有工作嚴重失誤

18、刑事犯罪

19、經主管領導認定,並向公司人事部上報的其他嚴重違紀事項

注:1′=RMB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