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公司員工保密協議
保密協議,是指協議當事人之間就一方告知另一方的書面或口頭資訊,約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等資訊的協議。廣告公司員工保密協議,我們來看看下文。
廣告公司員工保密協議一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秘密,公司及客戶財產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1.保密範圍
甲方尚未公開的發展規劃、方針政策、經營決策的資訊、計劃、方案、指令及商業秘密;
甲方財政預算、決策報告、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審計資料、銀行賬號;
甲方的經營方法、狀況和經營實力;
甲方未公佈的人事調動、人事任免;
甲方機構的設定、編制、人員名冊和統計表、獎懲材料、考核材料;
甲方各級員工的個人薪金收入情況;
甲方具有保密級別的檔案、資料、會議記錄、信件、方案、投標書、圖片、電腦軟體;
甲方客戶的資料及財產;
甲方專有產品技術、 新技術(包括設計方案、測試結果和記錄、資料資料、計算機程式等)和售後服務技術;
銷售合同、銷售網路、渠道。
2.權利和義務
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的技術研究,開發條件和業務拓展的空間,努力創造有利於乙方發展的機會;
乙方未經批准、不準影印、摘抄、 隨意或惡意拿走甲方秘密檔案、電腦軟、硬體等;
乙方未經批准、不得向他人洩露甲方秘密、資訊;
乙方應妥善謹慎保管和處理甲方及其客戶之機密資訊資料及固定資產、如有遺失應立即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在保守秘密,舉報洩密或改進保密技術、措施、以及及時防止洩密事故、挽救損失方面成績顯著者、給予獎勵。
3.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或收回有關待遇;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將處以乙方_________萬元罰款;
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4.協議期限
聘用合同期內;
解除聘用合同後的_________年內。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補充合同
公司:_________(下稱“甲方”)
員工:_________先生/小姐(下稱“乙方”)
下列條款與條件經雙方一致協商制訂,若有不足之處,由雙方協商修訂並由甲乙雙方簽署生效。
一、適用範圍
甲方已聘用的,可以接觸公司技術或銷售秘密的員工。
二、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義務給予乙方在工作過程中需要了解涉及到保密範圍的工作內容提供方便。
2.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創造和應用條件, 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3.甲方在乙方離職時發放“離職補償金”以要求乙方做到第四項條款。獲取“離職補償金”條件:當涉及違反甲方紀律而被處分,處罰或被解僱的乙方不在獲取“離職補償金”範圍內。
4.“離職補償金”發放的比例:
1)已工作半年未到一年的,以最後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補償。
2)已工作一年至三年的,以最後工作日底薪的_________%補償。
三、乙方權利和義務
乙方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均不得向第三方洩露甲方商業秘密、資料、資訊。
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其他公司兼職。掌握甲方專有產品技術或銷售業務網路的乙方,在離開甲方的一年內不得到與甲方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其他公司任職。離職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利用甲方技術機密、商業機密、客戶資源參與同行業競爭。
乙方在離職前可以得到甲方給予的“離職補償金”作為須遵守以上條款的補償。
四、註釋:相同或相近業務(專業)有競爭關係或利益關係的公司
1.電力行業的相關公司。
2.可利用甲方軟,硬體核心技術的相關公司。
3.可利用甲方客戶資料及銷售網路,渠道的相關公司;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此合同,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當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時,甲方視情節輕重處理,處以乙方_________至_________萬的罰款。
乙方違反此合同,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回乙方所得全額“離職補償金”。
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名)
簽約時間:_____年__3___月__2___日
廣告公司員工保密協議二
甲方:南寧市極速廣告有限公司 乙方:
為保護本公司各項商業秘密,維護企業經濟利益和合法權益,規範競業限制,依據我國《勞動法》、《公司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著作權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和國家科委《關於加強科技人員流動中技術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見》等法律、法規之規定,及極速廣告《員工規章制度》中《保密制度》,經協商公司與乙方簽定保密協議書,作保密承諾如下:
一、屬於保密範圍的機密資訊有:
1.與公司經營有關的客戶、技術、管理等其他資訊。
2.有關公司的贏利、價格、經營策略、商務談判、客戶資料、投資及財務資料、組織機構、業務拓展、經營計劃、資料庫資料、應用軟體等。
3.員工的薪資及各種津帖補助情況。
4.公司的各項研究報告、策劃文案、圖片資料等。
二、資料來源包括:
1.在經營活動中創造、生成、收集或使用的與公司目前或未來業務有關的任何資料;
2.員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代表公司由本人或本人參與發明、提議、設計等產生出來的方案、資料,包括已經公開和尚未公開的資料。
三、乙方在任職期間,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保密津貼 (含在崗位津貼中)。
四、乙方對在本職工作中直接或間接涉及到的.技術機密和經營資訊,不得擅自向公司以外人員洩露,保證不向與該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無關的本公司人員洩露。
五、凡因被解聘或辭職離開公司,一年內(凡未經公司同意,擅自離職的,兩年內)不得利用自己在任職期間直接或間接涉及到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公司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
六、在勞動合同解除後,若流動進入其他單位工作,需要利用屬於公司的技術成果從事技術創新的,乙方必須向公司書面報告,由公司書面同意並支付由公司決定的技術成果使用費。
七、在任職期內,凡發現其他員工洩露或非法使用本公司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的行為,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地向總經理、人事部報告。
八、在任職期間,凡執行公司交付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工作成果,該成果的所有權歸公司所有。未經公司許可,我不復制,不擅自將技術成果資料帶離公司。
九、在任職期間,凡發表與職務有關論文,必須事前將論文稿件送交人事部稽核,若論文涉及公司的技術秘密和經營資訊,公司有權予以刪除或進行必要的修改。
十、凡乙方在公司擔任經理或部門主管的,均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所任公司同類的營業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從事上述營業或活動的,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並且公司有權對乙方進行記過處分。
十一、若乙方違反前述各條款之一的,願按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倘若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記過處分、直至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並將已發的保密津貼全額返還給公司。
十二、本保密協議書由公司確定的涉密人員與公司鑑定,一式兩份,各持一份。
甲方:南寧市極速廣告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