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為什麼要鬧花燈
農曆正月十五夜,是我國民間傳統的慶典元宵節,又稱燈節。古時候,一到過年,家家戶戶張燈結綵,普天同慶。當時掛燈於門上,除了節日期間照明之外,多是為了增添節日氣氛。從大年三十到正月十五,很多民俗活動是和燈連在一起的,至元宵節這天人們不光吃元宵,觀燈、賞燈也是延續了2000餘年的.民俗,所以俗稱“燈節”。
燃燈之俗始於漢代,東漢順帝年間,張道陵建立道教,把正月十五定為“上元節”,這天要燃燈祭祀“太乙神”。此俗歷代相沿,到隋朝時,每年還要舉行盛大燈會,招待各國使節
元宵節成為燈節至唐代中期已成定俗。唐玄宗曾於先天二年(713年)正月十五重開宵禁,命點千盞花燈,張燈三夜,成為一時之盛。到了北宋乾德年間,放燈時間又增至五夜。起於十四,止於十八。更為興盛。故有“宋時湯圓隋時燈”之說。而且在宋代出現了燈謎,即將謎語系於燈上,使人們在賞燈之際伴以猜謎,更添情趣。“燈謎”一詞即源於此。明永樂七年,宮廷下詔“元宵節自十一日始,賜節假十日。”成為歷代最長的燈節,也形成了全民性的節日。到了清代,燈節假日改為四天,但盛況不減。從正月“十三上燈,十四試燈,十五正燈。”一直熱鬧到“十八落燈”整個新春佳節才算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