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租賃合同的範文
出租方稱甲方: 承租方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雙方在平等,自願共同協商決定,甲方現將位於 魚塘,面積為 畝,租給乙方使用。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誠信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出租期為年,即從 年月 至 年月 日止,到期交還甲方。
二、每年租金為人民幣:。
三、交租方式:乙方先交付租金後使用,租金每一年交一次,每年月日交,如乙方逾期仍不交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停止乙方使用。
四、在雙方簽約合同之日起,乙方必須先交人民幣 作為合同押金給甲方,如在合同期間,乙方放棄租權,甲方 有權不返還押金。
五、乙方在承租期間,乙方要保證甲方原有道路暢通,各樓房、旱地挖掘、林樹全在,乙方不得擅自搗毀永久性建築物。
六、乙方在承租期間,因國家或農場需要開發使用,承租金
按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如乙方自己造種植物,及建築物,魚塘魚等賠償歸乙方所有。但不得侵佔甲方原有的各種賠償。
七、乙方在租賃期間,各項投資,自負盈虧,或因生產經營不當所發生事故,人身安全的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在租賃期間,甲方不準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正常經營使用,雙方在沒有違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違約,任何一方必須承擔責任及賠償某一方的一切損失。
九、在租期滿之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以享受優先承租權。
十、以上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反悔,如有其事不齊,雙方可在書面上修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同樣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社員代表:
乙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