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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業務流程圖

保險公司業務流程圖

每個公司的業務都有一定的流程,保險公司承保業務的流程大體相近,大致經歷保戶投保,包括保戶填寫投保單,交納保費;保險公司承保、簽訂保險合同,包括核保、出具保單,出具保費的收據;保險標的發生損失,保戶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保險公司查勘;屬於保險責任,保險公司支付賠償、不屬於保險責任,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續保等環節。下面為大家整理了一份保險公司業務流程圖,希望對您有幫助~

保險公司業務流程圖

一、保險投保

(一)投保人投保過程中應注意的問題

由於各家保險公司推出的汽車保險條款種類繁多,價格不同,因此投保人在購買汽車保險時應注意如下事項:

1. 合理選擇保險公司

投保人應該選擇具有合法資格的保險公司營業機構購買汽車保險。汽車保險的售後服務與產品本身一樣重要,投保人在選擇保險公司時,要了解各公司提供服務的內容及信譽度,以充分保障自己的利益。

2. 合理選擇代理人

投保人也可以透過代理人購買汽車保險。選擇代理人時,應該選擇具有執業資格證書、展業證及與保險公司簽有正式代理合同的代理人;應該瞭解汽車保險條款中涉及賠償責任和權利義務的部分,防止個別代理人片面誇大產品保障功能,迴避責任免除條款內容。

3. 瞭解汽車保險內容

投保人應該詢問所購買的汽車保險條款是否經過保監會批准,認真瞭解條款內容,重點條款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和特別約定,被保險人權利和義務,免賠額或免賠的利率的計算,申請賠償的手續、退保和折舊等規定。此外還應該注意汽車保險的費率是否與保監會批准的費率一致,瞭解保險公司的費率優惠規定和無賠款優待的規定。通常保險責任比較全面的產品,保險費比較高;保險責任少的產品,保險費較低。

4. 根據實際需要購買

投保人選擇汽車保險時,應瞭解自身的風險和特徵,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個人所需的風險保障。對於汽車保險市場現有產品應進行充分了解,以便購買適合自身需要的汽車保險。

5. 購買汽車保險的其他注意事項

(1)對保險重要單證的使用和保管。投保者在購買汽車保險時,應如實填寫投保單上規定的各項內容,取得保險單後應核對其內容是否與投保單上的有關內容完全一致。對所有的保險單、保險卡、批單、保費發票等有關重要憑證應妥善保管,以便在出險時能及時提供理賠依據。

(2)如實告知義務。投保者在購買汽車保險時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與保險風險有直接關係的情況應該如實告知保險公司。

(3)購買汽車保險後,應及時交納保險費,並按照條款規定,履行被保險人義務。

(4)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對於保險合同產生的糾紛,消費者應該依據在購買汽車保險時與保險公司的約定,以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5)投訴。消費者在購買汽車保險過程中,如發現保險公司或中介機構有誤導或銷售未經批准的汽車保險等行為,可向保險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二)保險公司或代理人應提供合理的保險方案

在開展汽車保險業務的過程中,保險公司或代理人應從加大產品的內涵、提高保險公司的服務水平入手,在開展業務的過程中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提供完善的保險方案。

1. 保險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則

(1)充分保障的原則:是指保險方案的制定應建立在對於投保人的風險進行充分和專業評估的基礎上,根據對於風險的瞭解和認識制定相應的保險保障方案,目的是透過保險的途徑最大限度地分散投保人的風險。

(2)公平合理的原則:是指保險人或代理人在制定保險方案的過程中應貫徹公平合理的精神。所謂合理性就是要確保提供的保障是適用和必要的,防止提供不必要的保障。所謂公平主要應體現在價格方面,包括與價格有關的賠償標準和免賠額的`確定,既要合法,又要符合價值規律。

(3)充分披露的原則:是指保險人在制定保險方案的過程中應根據保險最大誠信原則的告知義務的有關要求,將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尤其是可能對於投保人不利影響的規定,要向投保人進行詳細的解釋。以往汽車保險業務出現糾紛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保險公司或代理人出於各種目的的考慮,在訂立合同時沒有對投保人進行充分的告知。

2. 制定保險方案前的調查工作

在制定保險方案之前應對投保人或潛在被保險人的情況進行充分的調查,根據調查結果進行分析是制定保險方案的必要前提。調查的主要內容有:

(1)瞭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的性質、規模、經營範圍和經營情況;

(2)瞭解企業擁有車輛的數量、車型和用途,瞭解車況、駕駛人素質情況、運輸物件、車輛管理部門等;

(3)瞭解企業車輛管理的情況,包括安全管理的目標,對於安全管理的投入、安全管理的實際情況、以往發生事故的情況以及分類等;

(4)瞭解企業以往的投保情況,包括承保公司、投保險種、投保的金額、保險期限和賠付率等情況;

(5)瞭解企業投保的動機,防止逆向投保和道德風險。

3. 保險方案的主要內容

保險方案是在對投保人進行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提出的保險建議書。首先,應該包括從專業的角度對投保人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行識別和評估。其次,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提出保險的總體建議。第三,應該對條款的適用性進行說明,介紹有關的險種並對條款進行必要的解釋。第四,對保險人及其提供的服務進行介紹。其具體內容有:

(1)保險人情況;

(2)投保標的風險評估;

(3)保險方案的總體建議;

(4)保險條款以及解釋;

(5)保險金額以及賠償限額的確定;

(6)免賠額以及適用情況;

(7)賠償處理程式以及要求;

(8)服務體系以及承諾;

(9)相關附件。

二、保險承保

(一)填寫投保單

投保人購買保險,首先要提出投保申請,即填寫投保單,交給保險人。投保單是投保人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合同的依據,也是保險人簽發保單的依據。投保單的基本內容有:投保人的名稱、廠牌型號、車輛種類、號牌號碼、發動機號碼及車架號、使用性質、噸位或座位、行駛證、初次登記年月、保險價值、車輛損失險保險金額的確定方式、第三者責任險賠償限額、附加險的保險金額或保險限額、車輛總數、保險期限、聯絡方式、特別約定、投保人簽章。

(二)核保

核保是保險公司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核保是指保險公司的專業技術人員對投保人的申請進行風險評估,決定是否接受這一風險,並在決定接受風險的情況下,決定承保的條件,包括使用的條款和附加條款、確定費率和免賠額等。

1. 核保的意義

(1)防止逆選擇,排除經營中的道德風險。在保險公司的經營過程中始終存在一個資訊問題,即資訊的不完整、不精確和不對稱。儘管最大誠信原則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時應履行充分告知的義務。但是,事實上始終存在資訊的不完整和不精確的問題。保險市場資訊問題,可能導致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道德風險和逆選擇,給保險公司經營帶來巨大的潛在的風險。保險公司建立核保制度,由資深人員運用專業技術和經驗對投保標的進行風險評估,透過風險評估可以最大限度地解決資訊不對稱的問題,排除道德風險,防止逆選擇。

(2)確保業務質量,實現經營穩定。保險公司是經營風險的特殊行業,其經營狀況關係社會的穩定。保險公司要實現經營的穩定,關鍵一個環節就是控制承保業務的質量。但是,隨著國內保險市場供應主體的增多,保險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保險公司在不斷擴大業務的同時,經營風險也在不斷增大。其主要表現為:一是為了拓展業務而急劇擴充業務人員,這些新的工作人員業務素質有限,無法認識和控制承保的質量;二是保險公司為了擴大保險市場的佔有率,穩定與保戶的業務關係,放鬆了拓展業務方面的管理;三是保險公司為了拓展新的業務領域,開發了一些不成熟的新險種,簽署了一些未經過詳細論證的保險協議,增加了風險因素。保險公司透過建立核保制度,將展業與承保相對分離,實行專業化管理,嚴格把好承保關。

(3)擴大保險業務規模,與國際慣例接軌。我國加入WTO以後,國外的保險中介機構正逐步進入中國保險市場;同時,我國保險的中介力量也在不斷壯大,現已成為推動保險業務的重要力量。在看到保險中介組織對於擴大業務的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應注意到其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由於保險中介組織經營目的和價值取向的差異以及人員的良莠不齊,保險公司在充分利用保險中介機構進行業務開展的同時,也應對保險中介組織的業務加強管理,核保制度是對中介業務質量控制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保險中介市場的必要前提條件。

(4)實現經營目標,確保持續發展。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發展的重要條件是對市場進行分析,並在此基礎上確定企業的經營方針和策略,包括對企業的市場定位和選擇特定的業務和客戶群。同樣在我國保險市場的發展過程中,保險公司要在市場上爭取和贏得主動,就必須確定自己的市場營銷方針和政策,包括選擇特定的業務和客戶作為自己發展的主要物件,確定對各類風險承保的態度,制定承保業務的原則、條款和費率等。而這些市場營銷方針和政策實現的主要手段是核保制度,透過核保制度對風險選擇和控制的功能,保險公司能夠有效地實現其既定的目標,並保持業務的持續發展。

2. 核保的主要內容

(1)投保人資格。對於投保人資格進行稽核的核心是認定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擁有保險利益,汽車保險業務中主要是透過核對行駛證來完成的。

(2)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基本情況。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基本情況主要是針對車隊業務的。

通過了解企業的性質、是否設有安保部門、經營方式、執行主要線路等,分析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對車輛管理的技術管理狀況,保險公司可以及時發現其可能存在的經營風險,採取必要的措施降低和控制風險。

(3)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信譽。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的信譽是核保工作的重點之一。對於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信譽調查和評估逐步成為汽車核保工作的重要內容。評估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信譽的一個重要手段是對其以往損失和賠付情況進行了解,那些沒有合理原因,卻經常“跳槽”的被保險人往往存在道德風險。

(4)保險標的。對保險車輛應儘可能採用“驗車承保”的方式,即對車輛進行實際的檢驗,包括瞭解車輛的使用和管理情況,影印行駛證、購置車輛的完稅費憑證,拓印發動機與車架號碼,對於一些高檔車輛還應該建立車輛檔案。

(5)保險金額。保險金額的確定涉及保險公司及被保險人的利益,往往是雙方爭議的焦點,因此保險金額的確定是汽車保險核保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在具體的核保工作中應該根據公司制定的汽車市場指導價格確定保險金額。對投保人要求按照低於這一價格投保的,應該儘量勸說並將理賠時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說明和解釋。對於投保人堅持己見的,應該向投保人說明後果並要求其對於自己的要求進行確認,同時在保險單的批註欄上明確。

(6)保險費。核保人員對於保險費的稽核主要分為費率適用的稽核和計算的稽核。

(7)附加條款。主險和標準條款提供的是適應汽車風險共性的保障,但是作為風險的個體是有其特性的。一個完善的保險方案不僅解決共性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解決個性問題,附加條款適用於風險的個性問題。特殊性往往意味著高風險,所以,在對附加條款的適用問題上更應該注意對風險的特別評估和分析,謹慎接受和制定條件。

(三)接受業務

保險人按照規定的業務範圍和承保的許可權,在稽核檢驗之後,有權做出承保或拒保的決定。

(四)繕制單證

繕制單證是在接受業務後填制保險單或保險憑證等手續的程式。保險單或保險憑證是載明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的書面憑證,是被保險人向保險人索賠的主要依據。因此,保險單質量的好壞,往往直接影響汽車保險合同的順利履行。填寫保險單的要求有:單證相符、保險合同要素明確、數字準確、複核簽章、手續齊備。

三、保險理賠

保險理賠是指保險人在保險標的發生風險事故導致損失後,對被保險人提出的索賠要求進行處理的過程。保險理賠應遵循“重合同、守信用、實事求是、主動、迅速、準確、合理”的原則,以保證保險合同雙方行使權利與履行義務。

保險理賠的程式如下:

(一)接受損失通知

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應將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及其有關情況,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保險人,並提出索賠要求。

發出損失通知書是被保險人必須履行的義務。被保險人發出損失通知的方式可以是口頭方式,也可以是函電等其他方式,但隨後應及時補發正式的書面通知,並提供必備的索賠憑證,如保險單、出險證明書、損失鑑定書、損失清單、檢驗報告等。

(二)稽核保險責任

保險人收到損失通知書後,應該立即稽核該索賠案件是否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其稽核的主要內容為:損失是否發生在保險單的有效期內、損失是否由所承保的風險所引起,損失的車輛是否是保險標的、請求賠償人是否有權提出索賠等。

(三)進行損失檢查

保險人稽核保險責任後,應派人到出險現場進行查勘,瞭解事故情況,分析事故損害原因,確定損害程度,認定索賠權利。

(四)賠償給付保險金

保險事故發生後,經過核查屬實並估算賠償金額後,保險人應該立即履行賠償給付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