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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跳槽的型別是什麼

員工跳槽的型別是什麼

1、被迫辭職型。這種型別是指本人工作能力低下或水平有限,下屬不尊重,上司不得意,所在部分或企業管理混亂,如果繼續做下去可能被上司或上級部門問責免職。如果這種情況發生,他將無法在原單位或原部門供職,從人格臉面考慮,被迫辭去職位,另外尋求其他企業或部門供職,以保留一點個人面子。之所以說是被迫的,前提是無法正常行使工作職責,上司或上級已經準備將其免職,或將要求其引咎辭職,厚著臉皮賴在那個崗位上和提出辭職的結果是一樣的,多指在職場上無能的人。在用人原則上,對這種人,要根據其價值觀察培養培養使用,一般情況下,培養價值不大,有特殊情況,可重新使用。

2、被動拉攏型。許多企業的優秀人才早已被其它企業的老闆或經理人所關注,會經常與之取得聯絡和溝通,表達與之共圖大業的意思。這種人,在原企業獨當一面,或在某專業或在技術上有某些專長,具有很強的工作能力和思維能力,所到之處,能予以解決重大難題,或為企業帶來很大的經濟利益。說他是被動的,是這種常人非常敬業,對本職工作非常負責,敢於負責,本人並非三心二意,企業所給的待遇已經滿足了他的個人需求,是原企業的上司或老闆非常欣賞的人。這種人,是有技術專長或綜合素質優秀的人才,一些也是品德高尚的人。對他們,是老闆和經理人重點關注的人,要時刻關注他們的動向和心態反映,及時與他們溝通,表達本企業與他的利益相關心情和資訊,多多建立與企業的感情交流,使他的利益同企業的利益掛鉤,想盡辦法留住人,養住人。

3、隨意無常型。這種型別的人比較普遍,是在企業經歷比較淺,沒有什麼特長和技能,“站這山望那山高”的人,平時不被上司或老闆所重視,企業給予的待遇總嫌低,不知自己“半斤八兩”,“跳槽”後,仍然不能改變其原來的狀態,在思維觀念中有種“懷才不遇”的感覺,到了一個新的單位,還有一種“跳槽”的願望。

說他是隨意無常,缺乏對自己的正確認識,缺乏對企業或專業技能方面的瞭解和努力,或夢想一夜之間“當大官”、“發大財”,往往對自己的一些小的“成就”“沾沾自喜”,賣弄自己的“成績”,總覺得企業對他的成就沒有認可,對自己的能力沒有重視,沒有得用重用而自悲,總有“另謀高就”的想法。

這種人,大多是一事無成的人,或者是“一瓶不滿半瓶黃晃”的人,到一個新的企業也不會重用,個別人也許能找到合適的位置,展現某些特長。對這樣的人,不可重用,培養價值不大,他的性格喜怒無常,適合做一般事務性的工作。

4、賭氣逃避型。在企業中,一些人的性格各異,有些人與上司的'性格不盡相同,很難共處,溝通交流困難,或上司不欣賞他的“才能”與“成就”,處處“頂牛”、“撞車”,在工作接觸中產生敵對和逆反心理,很難展現自己的才能與特長。

這方面往往是兩個方面,一是上司的問題,以“以小人之心,妒君子之長”,對下屬的才能予以壓制,不給任何表現的機會,凡事以自己為利,眾攬手下之功績。或是獨斷專行,凡事自己做主,不給手下表達意見和展現的機會,使手下的人不能發展和展示自己的才能,無法與上司共事和溝通;二是做為下屬的人,總覺得自己如此的高尚,如此的有“才能”,上屬不如自己才華橫溢,把上司看作是平庸俗人。

這種人,不可成大器。他在職場人不夠成熟,不知道如何與上司溝通與交流,自以為是,即使“跳了槽”,也不會有大的發展,也許有了一些小的成就,或更大的成就,隨著時間的變化,會表現出他的不成熟的一面。在使用上,只能利用他的某些專長,他不會委婉地周旋做事,沒有協調溝通能力,不可委以重任。

5、生活所迫型。這種情況,一般是指企業經營不善,企業所給的待遇低下,不能滿足員工的正常生活需要,或企業瀕臨倒閉,員工去向不明面臨失業的危險,員工們不得不採取“跳槽”逃生的辦法,來維持自己家庭和個人的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