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轄怎麼確定介紹
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轄怎麼確定
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事故當事人選擇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相關的糾紛,那麼,需要首先明確交通事故訴訟的管轄。確定交通事故訴訟的管轄需要按照一般原則來判斷。下面,小編為你介紹交通事故管轄的有關內容。
交通事故的行政管轄怎麼確定?
交通事故提起訴訟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管轄:
一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經常居住地確定住所地,經常居住地是指離開住所一年以上並在經常居住地居住滿一年以上。
提示 :當交通事故案件存在數個被告的情況下,其中任何一個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
二是侵權行為地,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結果發生地和侵權行為發生地,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上述法院均擁有此交通事故案件的管轄權。
提示 :當交通事故的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與原告住所地一致時,原告住所地法院也有管轄權。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交通事故管轄的確定。只有在明確的管轄地點後才能進一步的提起訴訟來解決相關的糾紛。採用訴訟的方式解決相關糾紛還需要了解訴訟中需要提交哪些證據以及訴訟時需要注意的問題,歡迎諮詢網站獲得相關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