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投資誤導的會計釋疑是怎麼樣
一個公司經營的好壞,最終會反映在其盈利能力上。對於投資者來說,他們所關心的主要是所投資的公司是否具有穩定、長期的盈利能力。但收益與投資之間存在著時間上的滯後,投資者在進行決策時只能根據經驗和掌握的資料對未來形勢進行判斷,對預期收益進行估計。但由於受種種因素影響,未來收益的實現往往會偏離預期。本文試圖從會計角度對這種偏離作一初步分析。
投資者對其所關注的是被投資企業的獲利能力,這往往是透過被投資企業本期及前期損益表報告的淨收益來預測的。根據預測情況,投資者作出投資決策並透過供求法則影響股價。這樣投資者就會把股價與盈利預測有機地聯絡起來,並保持正向關係。如果某公司盈利預期良好,那麼股價將會持續上升;相應地,如果某種股票股價持續、穩定地上升,也就喻示著該公司的盈利能力較強。
然而,最近許多研究表明:預期與實際收益往往會出現較大的偏離。這種偏離可能導致投資者得不到預期的收益甚至有虧損的危險。這時便產生了一個問題:投資者究竟失誤在哪裡?毛病就出在盈利預測上。伯納德和托馬斯以及哈德於1990年作的實證說明了這一點:預期收益與股票真實收益的偏離是由於投資者僅僅重視已報告的淨收益而不是盈利能力。這便是誤導所在。
從會計角度來說,損益表中的淨收益既有按權責發生制確認的應計收益,也有已收到現金制下的現金收益,這兩部分收益在影響未來收益方面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其中現金收益與盈利能力高度相關,應計收益與盈利能力的相關度則較低。
權責發生制下的應計收益是透過應計、遞延、分配及估計等方法得出的,所有這些均比現金收益主觀得多。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一個公司擁有高的淨收益水平而現金流量卻較低,就有可能是它運用了令人置疑的收入、費用確認標準。即使是它運用的確認標準還比較客觀,但沒有能獲得現金來進行再投資,也無益於盈利能力的保持與提高。這就說明:用應計收益來預測未來收益的可靠性較差。斯龍於1990年作的實證研究證實了這一點:應計收益在淨收益中所佔比重高的公司,在未來收益宣佈時,股票報酬會出現與預期看似“不正常”的逆差。
斐內和米勒對現金收益所下的.定義為:“導致現金的營業收入超過花費現金的費用之數”。實際上就是來自營業並可供管理當局在營業中加以使用的現金。一個公司盈利能力能否維持下去,不取決於一定期間淨收益規模是否龐大,而取決於有沒有現金用於支付各種開支。只有將現金收回,才能進行再投資。正如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第95號公告中指出:“現金收益對淨收益的比率越高,淨收益‘質量’越高,即預期越準確。”可見,現金收益與盈利能力高度相關。用現金收益所作的預期收益可信度較高。
總之,淨收益中應計收益與現金收益均有助於盈利能力的持續,但程度不同。如果淨收益的大部分由應計收益構成,則按此時的淨收益額所作的收益預期肯定會出現較大的逆差。反之,淨收益中主要部分為現金收益,則保持目前的盈利水平將不會發生多大問題,按此時的淨收益來預測未來收益就比較準確。可見,盈利能力是隨淨收益中兩種收益的不同構成而波動的。而投資者忽略的恰恰是盈利能力會隨不同收益成份變化而波動的潛在性。盈利預期上的偏差誤導投資,投資影響股價,股價又進一步誤導投資。這是投資者不可不慎重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