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是否都有法律效力?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後,租賃合同就成立了。那麼房屋租賃合同是否都有法律效力呢?下面一起去了就一下吧!
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審查:
1、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
比如審查租賃雙方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2、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規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規定,這些房屋不能出租: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權屬有爭議的;屬於違法建築的等。
3、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有的合同約定房客逾期則要支付租金、水電費等費用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於可撤銷條款。另外,如果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無效,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4、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地方租賃法規均規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對於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一種觀點認為合同無效,另一種觀點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