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鄭州社保繳費標準文案材料
近日,調查發現在我國部分地市相繼的調高了社保的繳費基數。社保的調整都會以當地的平均工資為參考依據,但是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之後會不會的對於公司或者企業是一種無形的壓力?那麼下面我就講解一下關於鄭州2016年7月社保繳費基數和鄭州社保繳費標準。。
近日,調查發現在我國部分地市相繼的調高了社保的繳費基數。社保的調整都會以當地的平均工資為參考依據,但是調整社保繳費基數之後會不會的對於公司或者企業是一種無形的壓力?那麼下面我就講解一下關於鄭州2016年7月社保繳費基數和鄭州社保繳費標準。。
在相關負責人的瞭解到,社會保險法規定,用人單位繳納社保費的基數是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職工繳費的基數是自己的工資,在實際操作中,本人工資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但是要是本人的一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的平均工資的60%,根據規定是會按照當地平均工資的60%繳納的,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超過部分不記入繳費工資基數,也不記入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這意味著,大多數職工是按本人工資作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只有少數收入偏低的職工和少數收入偏高的職工,繳費基數不是本人工資。假設某地社會平均工資為3000元,60%為1800元,300%為9000元。那麼當地工資在1800元以下的職工和工資在9000元以上的職工,繳費不是以本人工資為基數。此前的測算表明,社會平均工資的60%,是一個地方大多數勞動者能夠達到的。特別是近年來“招工難”現象出現,各地工資水平較低的農民工等群體,其工資增速反而保持了較快的水平。因此,多數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員工,是按照本人實際工資繳納社保的。
不過,對於少數低工資且工資上漲慢的小企業員工,繳費基數上調的影響的確存在。鄭州的一家企業算了算賬,2015年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達到1600元,同時社保繳費基數下限達到2464元。該企業內一位拿最低工資水平的員工,按規定個人需繳納大約380元的五險一金費用,與其本人工資相比,佔比較高。企業職工的感覺是“本人工資沒怎麼漲,但繳費漲得多”。
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