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金融投資的發展及啟示
一、MIV的發展現狀
(一)區域分佈差異大
(二)投資物件集中
(三)投資方式單一
(四)市場集中度高
二、MIV的執行模式及其分佈特徵
(一)MIV的主要執行模式
按照CGAP(2010),MIV共有七種執行模式:
1.註冊的固定收益共同基金(下文用M1表示)。這類MIV屬於一種中長期金融工具,主要針對個人投資者,以債權投資為主,只有少量的股權投資。該模式的代表機構如ASN-NovibFonds。
2.未註冊的固定收益共同基金(M2)。這類MIV也屬於一種中長期金融工具,主要針對公共和私人機構投資者,投資物件主要是附帶付款保證的債券和優先順序債券。該模式的代表機構如TheDignityFund。
3.靜態分配型結構性金融工具(M3)。這類MIV是一種短期金融工具,主要針對個人投資者提供多種金融工具組合,滿足不同風險偏好投資者的多樣化需求。
4.動態分配型結構性金融工具(M4)。這類MIV的特點與M3基本相同,但以固定收益證券為主要投資物件。
5.社會關注型基金(M5)。這類MIV是一種長期金融工具,資金主要來源於公益性組織和個人捐款,投資物件多為規模較小的MFIs,通常由非營利性組織或者聯合性組織管理。
6.微型金融機構控股公司(M6)。這類MIV是一種中長期金融工具,投資物件通常為微型金融銀行和其他MFIs,投資方式是向處於起步階段的MFIs提供股權融資和技術支援,發揮孵化作用,通常是受特定被投資物件邀請而成立。該模式的代表機構如GlobalMicrofinanceGroupSA。
7.私募股權基金(M7)。這類MIV是一種長期金融工具,其特點是追求發展型投資回報,早期可能虧損,但後期收益率較高,發起者通常是風險資本家和股份公司,以股權投資為主。
(二)不同模式MIV的分佈特徵
不同執行模式的MIV在全球的分佈差異性較大。從資產比例來看,註冊和未註冊的固定收益共同基金、靜態分配型金融工具主要分佈在東歐和中亞地區以及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動態分配型金融工具集中於東歐和中亞地區(77%),社會關注型基金在拉美和加勒比地區(40%)控股公司50%的資產位於非洲和中東地區。
三、MIV的發展績效
(一)MIV發展的制度績效
2.MIV成為MFIs發展的`重要支柱。CGAP(2009)發現,IFIs孵化出的較為成熟的MFIs的持續發展,均以MIV的資金支援為基礎。截至2009年,MIV的投資總額佔對MFIs投資總額的一半以上,除了銀行和大型對沖基金對MFIs採用直接投資的方式,大量的私人投資都是透過MIV投入到MFIs的(CGAP,2009)。可以說,MIV的存在支撐了全球MFIs的發展。
(二)MIV發展的財務績效
(三)MIV發展的社會績效
MIV雖然不能直接服務於低收入人群,但它為以服務低收入人群為宗旨的MFIs提供融資服務,因此間接地服務了低收入人群,具有積極的社會績效。七種模式MIV所服務的MFIs對農村客戶和婦女客戶服務的覆蓋程度均較高,基本都在50%以上,但不同模式MIV的社會績效差異較大。
四、對中國小額信貸發展的啟示
首先,應大力發展中國的MIV。MIV規模的持續增長印證了資本市場對小額信貸的興趣,其發展績效也表明了MIV對小額信貸行業的積極意義。儘管我國小額信貸行業已經有20餘年的發展歷史,但仍面臨十分嚴峻的融資難題,因此,借鑑國際經驗大量發展中國MIV應是題中應有之義。2011年10月,我國第一支小額信貸批發基金普惠1號小額信貸批發基金成功組建,這可以看作是MIV在我國的一次嘗試,但迄今我國仍沒有建立更多的小額信貸批發基金。
其次,為MIV的發展創造條件。儘管MIV在促進MFIs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MIV的發展需要一系列外部條件的支援。從國際經驗看,應為MIV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這包括:立法確立MIV的市場地位,出臺MIV參與資本市場的交易法規,明確MIV進入、退出等方面的規範以及MIV在支援MFIs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等。此外,MIV還需要一些服務機構的支援,例如,針對MIV的評級、審計的專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