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畢業論文
法學碩士在畢業時需要寫好畢業論文,那麼畢業論文的內容應該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給大家的法律碩士畢業論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摘要]高等學校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綜合改革背景下,法學教育應當邁出相應的改革步伐,將創新創業教育理念融入法律人才培養全過程,實現法學教育模式向職業訓練模式的轉變;法學專業課程體系的重構,應當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將創新創業類課程的設定與法學專業課程體系有機融合;應注重提高法學專業教師進行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廣泛組織法科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以培養適應經濟社會和國家發展需要的高素質創新創業型法律人才。
[關鍵詞]創新創業教育;法學教育;教育改革
為貫徹落實黨提出的“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和“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發展戰略,教育部就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創業基地建設和促進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提出了若干重要意見訛譹,要求各高等學校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培養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新興產業需求的高素質創新型人才。在此背景下,探索高等學校法學教育改革的路徑,應緊緊圍繞《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謀求法學教育理念與模式、課程體系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創新創業實踐活動方面的突破與創新,培養適應經濟社會和國家發展戰略需要的高素質創新創業型法律人才。
一、高等學校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背景下法學教育理念與模式的轉換
創新創業教育是適應經濟社會和國家發展戰略需要而產生的一種新的教學理念與模式。在高等學校實施創新創業教育,對於促進高等教育科學發展,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戰略意義。訛譺當前,我國高等學校正在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綜合改革,深刻地影響著高等學校各專業教育教學的理念與模式。面對創新創業教育綜合改革大背景,法學教育能否邁出相應的改革步伐,這將關乎我國法律人才的培養,從而進一步影響法科畢業生適應經濟社會和國家發展戰略,參與創新創業實踐的能力。
我國全面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綜合改革的程序在法學教育領域的展開表現為建立一種新型的法學教育模式,其前提是確立符合創新創業國家發展戰略的新型法學教育理念。因此,當務之急是結合創新創業大環境實現法學教育理念的轉換,使法學教育理念實現質的'飛昇,因為“法學教育理念是一個國家法學教育的精神核心,體現了整個法學教育制度的價值取向。”訛譻任何教育模式的改革必須先行實現教育理念的轉變與革新。
具體而言,在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綜合改革背景下,法學教育理念與模式的轉換需要在兩個方面實現轉變:其一,要求將創新創業教育理念融入法律人才培養全過程。面對法學院全體學生,在法學專業教育基礎上,以轉變傳統法學教育思想、更新傳統法學教育觀念為先導,以提升法學專業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和創業能力為核心,以改革法律人才培養模式和法學課程體系為重點,大力推進高等學校法學創新創業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
訛譼其二,實現法學教育模式向職業訓練模式的轉變。中國法學教育界對於法學教育是職業教育還是素質教育的討論由來已久,但至今仍未有定論。從客觀上評價,我國當前的法學教育模式仍然停留於理論分析、法律解釋的層面,在以“理論分析和法律解釋”為其主要功能的法學教育模式中,對學生創新意識的培養重視不夠,學生創業能力的培養幾乎完全被忽略,導致法科畢業生參與社會實踐的能力較為欠缺,距離創新創業型人才培養的要求甚遠,因而傳統法學教育在全面推進創新創業綜合改革的程序中遭遇了很大困境。
為走出困境,我們可以借鑑英美國家的做法,將法學教育的功能定位為職業教育,法學院的功能也隨著成為職業教育的場所,在此種導向的指引下,形成職業導向的法學教育模式。此種新型法學教育模式以培養法律實用人才為重點,但不削弱其理論教學和創新,扭轉當前法學教育模式中“重理論教學,輕實踐教學”的局面,實現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並重,充分發揮法學教育的功能,為全面推進法學專業創新創業教育創設條件。
二、高等學校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背景下法學專業課程體系的重構
高等學校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背景下探索法學教育改革的路徑,在法律教育理念與模式做出應有的轉變之後,就要求重新設定法學專業課程體系,因為高素質創新創業型人才的培養離不開高質量創新創業課程體系的設定,課程建設是人才培養的根本問題和關鍵前提。在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綜合改革背景下重構法學專業課程體系,應當協同創新創業教育,將創新創業類課程的設定與法學專業課程體系有機融合,“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是密不可分的,二者相互聯絡、相互補充、相互滲透、相輔相成”。
訛譽在融合過程中要突出法學專業的優勢與特色,創新創業實踐活動要與法律實踐教學有效銜接,積極推進法律人才培養模式、法學教學內容和法學課程體系改革。訛譾具體來說,應當把創新創業教育有效納入法學專業教育和法律文化素質教育教學計劃和學分體系,建立多層次、立體化的法學課程體系,其中涵括公共基礎課、法學理論課、法學課程實踐課(第一課堂實踐)和創新創業實踐課(第二課堂實踐)四大內容,併力求實現創新創業教育與法律人才培養方案的深度融合,創新創業教育與法學專業課程教學內容深度融合,創新創業教育與實踐教育活動深度融合。
訛譿為著力培養法科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在此課程體系中,應當突出實踐教學(包含第一課堂實踐和第二課堂實踐)的地位,要求逐步增加實踐課程在學時計劃中的比重,加大學生實踐課的學習量,以提高學生創新創業的綜合能力。第一課堂實踐(法學課程實踐),是以法學理論課為基礎建立的、與法學理論課程內容相配套的實踐課程,教學內容具體分為專業實驗和綜合實訓,是對法學理論和實踐知識進行集中訓練的組織形式,是法科學生獲得創新創業綜合實力的首要方法。
第二課堂實踐(創新創業實踐)作為第一課堂實踐(課程實踐)的擴充套件和延伸,在法學教育領域的展開表現為以培養法科學生的創新創業意識,全面提高法科學生的綜合實踐能力和語言能力為主要教學內容,使法學本科畢業生具備開展創業發展、科研與創新、社會實踐等多方面實踐活動的能力。
三、加強法學院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建設
全面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需要大批具備創新創業指導經驗的教師指導學生開展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因此加強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建設也是高等學校創新創業綜合改革背景下推行法學教育改革的一項必不可少的舉措。具體而言,加強法學院創新創業師資隊伍建設,需要採取以下幾項措施:第一,引導法學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結合法學專業特點積極開展法學專業創新創業教育方面的理論和案例研究,不斷提高其在法學專業教育、就業指導課中進行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
第二,支援法學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到司法實務部門、企業掛職鍛鍊,鼓勵法學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參與社會行業的創新創業實踐。因為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意識和能力的提高,需要教師自身具備較為豐富的創新創業實踐經驗,因此必須支援法學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到司法實務部門、企業掛職鍛鍊,鼓勵法學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參與社會行業的創新創業實踐,才能使法學院教師更好地進行創新創業教育,更有效地指導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
第三,高等學校要從教學考核、職稱評定、培訓培養、經費支援等方面給予法學院進行創新創業教育以政策與資金上的傾斜與支援。傳統上,法學教育強於理論教學,而實踐教學方面比較弱,未曾做出較為突出的成就,因此學校在創新創業教育政策與資金支援上可能會“遺忘”法學院,而在全面推進創新創業教育綜合改革背景下,法學教育謀求改革,必須有學校政策與資金上的支援,才能保證高質量的創新創業教育。第四,制定法學院創新創業教育師資隊伍再教育制度。定期組織法學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培訓、實訓和交流,不斷提高法學專業教師、就業指導教師研究與指導學生創新創業實踐的水平。
鼓勵有條件的法學院校建立創新創業教育教研室或相應的研究機構。加強創新創業師資隊伍的建設,需要內外兼修,除了需要提升法學院內部教師創新創業教育的意識和能力外,還需積極從社會各界聘請企業家、創業成功人士、專家學者等作為兼職教師,在法學院建立一支專兼結合的高素質創新創業教育教師隊伍,才能保證高質量的創新創業教育,培養出的法科畢業生才能迸發創業的激情和創新的精神,更好地參與創新創業實踐。
四、廣泛開展法學專業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
毋庸置疑,高等學校大力推進創新創業教育給法學教育改革帶來了契機,但是不可忽視的是,它同樣帶來一定的挑戰。從宏觀層面分析,創新創業教育綜合改革在法學教育領域實施後,對法學教育的最基本的挑戰就是———法學院的產品(法科畢業生和學術成果)能否滿足中國當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國家發展戰略需求。換言之,就是法學教育領域的創新創業教育如何能夠應對經濟社會和國家發展戰略,提供能夠滿足市場需求的優質產品,即高質量的創新創業型人才和學術成果?要完成高質量的創新創業型法律人才的培養,產出高質量的學術成果,除了依賴法學教育理念與模式的轉換、法學課程體系的重構、師資隊伍的建設以外,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還是要回歸到學生身上,使法科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得到實實在在的鍛鍊,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得到切切實實的提升。
如何使法科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得到實實在在的鍛鍊、創新創業實踐能力得到切切實實的提升呢?學生廣泛參與實際的創新創業實踐是其獲取創新創業實踐能力最為有效的途徑,也是保障創新創業教育質量最為重要的方式。為此,《教育部關於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也要求各高等學校要把創新創業實踐作為創新創業教育的重要延伸,透過舉辦創新創業大賽、講座、論壇、模擬實踐等方式,豐富學生的創新創業知識和體驗,提升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訛讀在法學教育領域,法學教育的實踐取向對於培養卓越的法律職業人才、形成法律職業共同體同樣至關重要。然而,如前所述,長期以來,我國法學教育的實踐取向卻存在被弱化的現象,導致法科學生的實踐意識和實踐能力十分欠缺,無法適應當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大環境。為扭轉法學教育的此種困境,在法學教育領域廣泛開展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也是十分迫切的法學教育教學改革舉措。
在法學教育領域開展學生的創新創業實踐,需結合法學專業特色,充分利用法學專業學生的知識儲備和專業特長,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創新創業實踐活動,使他們能夠學以致用,如此既能夠紮紮實實地鞏固法學理論知識,又能夠切切實實地鍛鍊實踐能力。此外,為更好地提升法科學生創新創業實踐能力,激發法學專業學生的創業激情和創新精神,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還需要將法科學生創新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成果有機結合,積極創造條件對創新創業活動中湧現的優秀創業專案進行孵化,切實扶持一批法科學生實現自主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