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拖欠員工工資,勞動監察後仍討不回,怎麼辦?
青島一傢俬營企業拖欠我和同事幾個人3個月工資及6個月保險,我和同事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後,公司仍然沒有支付工資,並且還巧立名目扣除莫須有的費用!從投訴到今日已經有4個多月了!勞動部門也無可奈何,說只能在下了處理結果和處罰決定3個月後,遞交法院。至於法院什麼時候受理,也無從知曉。監察部門人員還說,如果這家企業登出了,錢是要不回來了,法院也沒有辦法,還說這樣的例子很多。怎麼辦?對於這樣黑心的企業和無賴的.領導,現在的我們應該怎麼辦才能維護自己的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