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常州社保繳費金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釋出20xx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xx〕18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我市20xx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相關待遇計發標準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xx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以下簡稱當期繳費年度),市本級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用人單位以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人均月繳費基數不得低於2900元;職工以本人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但月繳費基數上限不得高於16800元,下限不得低於2900元。
二、未在用人單位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市本級基本養老保險的,當期繳費年度月繳費基數分四檔:第一檔為 16800元;第二檔為5600元;第三檔為3089元;第四檔為2900元。當期繳費年度內,上述參保人員可以在以上四檔繳費基數中任選一檔基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三、未在用人單位參加企業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市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住院基本醫療保險)的,當期繳費年度月繳費基數為2900元。
四、20xx年8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間,市本級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最低繳費年限繳費基數為3507元。
五、當期繳費年度內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為5600元,計算當年實際繳費工資指數的基數為67200元。
六、當期繳費年度內全市女職工生育一次性營養補助費計發標準為1403元。
七、溧陽市和金壇區、武進區可根據省市檔案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當地的具體調整辦法,其中武進區的調整辦法需報市稽核同意後施行,其他地區的調整辦法報市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