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個人租賃合同範本
汽車進行相關的租賃應該要怎麼簽訂租賃合同呢?下面汽車個人租賃合同範本是小編想跟大家分享的,歡迎大家瀏覽。
第一篇:汽車個人租賃合同範本
承租人(甲方):
出租人(乙方): 簽訂地點: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車型車牌號為: )從事 運輸 工作,雙方就車輛租用等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負責車輛的調配;
2、 向乙方提供乘車物件和行車路線;
3、 有權索要乙方車輛的行駛證,保險及司機的駕駛證;有權對乙方車況進行檢查;
二、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遵守乙方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確保安全行車;
2、 服從甲方管理及工作安排,積極配合甲方完成運務;
3、 負責計程車輛的保險並保證甲方乘車人員的人身及生命安全,若發生事故,賠償由乙方支付,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 堅持言行文明,工作耐心細緻,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
5、 負責計程車輛的檢修、保養,確保車況良好,行駛安全;
6、 向甲方驗交車輛行駛證,車輛保險單(含第三責任險),駕駛證(五年以上駕齡)影印件;
7、 計程車輛的司機由乙方負責聘請,司機的各項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三、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結算時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外僱車輛運輸情況統計報表確定實際結算天數。
四、租金結算方式:該車每趟運輸路線運輸物品由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在甲方使用期間內,車輛使用消耗的油料及過路過橋費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的車輛維修費、保養費、車輛保險、車輛違法罰款及車輛相應的手續費及車輛事故處理等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租金的支付:租金在租賃期滿二月內甲方財務部根據專案部每月上報的車輛運輸情況統計表確定租金;現金支付給乙方,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稅務發票。
六、租賃車輛的調配由甲方負責,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司機不得私自出車。
七、租賃車輛事故處理:在租賃期限內發生事故全部由乙方處理,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車輛事故處理及車輛維修期間,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租賃費用。
八、租賃車輛的維修:租賃車輛的維修由乙方負責,乙方需確保租賃車輛的效能良好。
九、甲方不得轉租租賃車輛。
十、車輛租賃合同期滿,甲人返還車輛的時間是:合同期滿後壹周內。
十一、違約責任:一旦違約,則由違約方在一週內支付違約金伍仟元給對方。
十二、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當地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必須確保乙車輛的質量效能良好。
2、乙方須確保所聘用司機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司機,乙方有義務更換司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汽車個人租賃合同範本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方與乙方權利和義務的關係,根據平等互利、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租賃甲方車輛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租賃車輛狀況及用途
1.乙方承租車輛具體車型車牌、租賃車輛的車況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乙方租賃車輛用途為:運輸。
第二條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租賃期限為1年,自年月至年月止,具體租賃時間以交付車輛時雙方簽字確認的《租賃車輛交接單》為準;
2.租金為每輛車每月元,租賃車為輛,支付方式為現匯;
3.自車輛實際交付之日起,每月15日前結算上月租金。
第三條車輛事故處理及保險理賠
1.乙方承擔租賃期間保險。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被盜等車輛損壞、滅失,乙方應立即向公安、交通、保險公司等部門報案,並通知甲方;
2.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甲方無條件配合事故處理、保險理賠等相關的一切事宜。事故賠償費用,首先由保險公司承擔,剩餘部分依法處理。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按時收取租金;
1.2甲方對乙方營運業務及駕駛員的信用有知情權,乙方應配合甲方瞭解,乙方不得隱瞞;
1.3租賃期間,甲方在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車輛前提下可以對車輛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為乙方提供的車輛不能存在故障、事故、待修以及任何形式的糾紛等情況,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甲方承擔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運輸損失;
2.2甲方必須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按時對車輛及營運手續進行年檢、年審,乙方承擔正常的且有正規票據的費用,因年審、年檢產生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手續脫審,脫保,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運輸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期間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甲方保證不干擾乙方正常的營運使用;
2.租賃期間,乙方須使用國標柴油並保證車輛日常維護保養;
3.乙方不得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對外發布對甲方及租賃車輛不利的語言或作出其他有損甲方及租賃車輛合法權益的行為。
第六條車輛維修管理
1.租賃期間車輛日常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
2.車輛在交付使用1個月內,若車架、車廂、發動機、傳動、電路等主要裝置系統發現損壞或故障,經確認非人為造成,甲方應為乙方更換車輛,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
第七條合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1.1逾期交付租金超過30日;
1.2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甲方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視為違約
2.1甲方交付的車輛的車況及手續無法達到運輸要求,同時經調還仍然無法達到要求的;
2.2甲方隨意干涉乙方對車輛的使用及管理,影響乙方的經營活動;
2.3甲方不積極配合乙方處理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等。
第八條合同期滿
1.乙方應於租賃期限屆滿之日交還租賃車輛。車輛交還時的車況按第一年新車的30%折舊,第二年的25%折舊,第三年的20%折舊,以此類推;
2.乙方如繼續租用租賃車輛,應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租賃期限屆滿乙方需要續租,乙方應提前十天告知甲方,並與甲方續簽租賃協議,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日內甲方未能向乙方交付車輛,每逾期一天須承擔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2.租賃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租,乙方未及時交還租賃車輛的,每逾期交還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的1.5倍作為違約金;
3.租賃期未滿,若甲方單方終止協議或者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承擔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在租賃車輛付出的保險費、管理費、保養維修費等一切費用及損失。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租賃車輛交接單》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