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來華邀請函模板
一、申請邀請函的中國企業資格
1、在我省依法登記的法人企業(註冊資金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以下簡稱邀請單位),可申辦邀請與本單位有實質業務的外國人以商務(F字)簽證入境。
2、註冊資金不夠的單位,必須出具與有申辦資格單位的合同或擔保函;沒有出口權的單位,必須出具與有出口權單位的合作合同。
注:以上期限以合同期限為準。
二、備案,初次申辦商務(F字)簽證通知表需提交的材料(一式兩份)
1、如實填寫:“邀請單位申辦《被授權單位簽證通知表》備案表” [附件:申請單位備案表.doc]
2、企業法人身份證影印件或護照影印件(簽名、辦公電話及手機號、加蓋企業公章);
3、專辦員(必須是邀請單位員工)身份證影印件(簽名、辦公電話及手機號、加蓋企業公章);
4、邀請單位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上年度已透過年審、加蓋企業公章);
5、專辦員授權書,邀請單位必須出具授權書給單位專辦員(法人簽名、加蓋企業公章)
(材料均用A4紙影印紙提交,材料不清楚或資料不齊全視為無效) 以上要求從2010年7月1日開始,任何邀請單位都必須備案。
三、審批流程
首先,根據外商來華目的,合資格的企業將申請資料送到順德貿促會辦理;然後,經順德貿促會初審後,再送到省貿促會審批;最後,省貿促會把邀請函的正本寄回順德貿促會,由順德貿促會通知並轉交申請企業。
四、申請資料
(材料均用A4紙影印紙提交,材料不清楚或資料不齊全視為無效,檔案一式兩份)
1. 《外國人入境審批表》一份;同一邀請單位每次邀請的外國商人一般不得超過2名;不得邀請未成年人入境。([附件:外國人入境審批表.doc][附件:審批表填寫說明.doc])
2. 《申請報告》(由邀請單位以單位信箋紙列印、蓋章,說明來華(穗)目的、在華(穗)行程和相關承諾及擔保事項);這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申請報告,必須按原有格式,只能根據申請公司的.具體情況作出相應的公司、人員、姓名、電話、公司地址等修改。([附件:申請報告.doc])
3. 邀請單位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上年度已透過年審);
4. 邀請單位銀行資信證明(內容包括:公司全稱、註冊帳號、是否有效、是否有經常往來、是否有存款);
5. 外國人有效護照影印件(必須清晰可見姓名、出生日期、國籍、護照號碼、護照有效期等資訊,且護照有效期須在半年以上);
6. 被邀請人單位(個人)銀行資信證明(英文證明內容包括:公司全稱(個人姓名)、註冊帳號、是否有效、是否有經常往來、有多少存款等)。
7. 被邀請人以往來華出入境記錄(最後一次來華出入境記錄)。 被邀請物件尚在我國境內的不予受理。
須經常來華(三個月以內兩次以上進入中國境內進行商務活動的)的外籍商人,申請資料必須提供最後一次來華的出入境簽證記錄。不予提供者,我會不接受申請。
如被邀請人屬首次來華,外國公司出具的在職證明掃描件(須用外國公司信箋紙出具該英文證明,內容包括該外國商人在該公司所任職務、護照號、來華目的、出入境時間、旅費是否足夠等,加蓋外國公司公章及相關負責人簽名); 邀請單位出具與外國公司商務往來證明(有效經貿合同,真實的商務往來EMAIL原件的列印件)。
(2)用新護照申請時,需同時提供舊護照影印頁及舊護照來華簽證記錄。
(3)從20XX年9月12日起,已停辦理奈及利亞籍商人來華邀請,何時恢復辦理,請留意網上有關通知。
8、所發籤證通知表及邀請函僅具有建議權,供被邀請外國商人向我駐外國各大使館、總領館申請來華商務簽證,最終是否獲得簽證及簽證有效期、出入境次數由我駐外國各大使館、總領館決定。邀請單位每次邀請人數不超過2人,不受理外國商人前來簽發單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