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信的性質及功能
求職信也稱應徵函。一般的公司在徵才啟事中,只會要求應聘者寄上履歷及自傳。求職信是應聘者主動表示自己對這份工作的熱衷之一種表現。也就是說,履歷及自傳是被動的,是一種求職過程當中所必備的檔案。而求職信則是主動的,是求職過程當中附帶的,但具有爭取面談機會的一種半正式溝通作用。
嚴格來說,一封求職信的性質是正式的。因為寫求職信的目的乃在於爭取一份工作,而且寫作的封象是一個公司或公司裡某位高階主管,因此我們說求職信是一種正式檔案。但是從另一角度來看,求職信是應聘者的權利。應聘者可以寫,也可以不寫這封求職信。如果他不寫,沒有人會讓為他的應聘檔案不完整,因為他寄了履歷和自傳。如果他寫了,那是他強調自己對這份工作的認真態度,也是他除了履歷和自傳以外,一份和受信者之間,雖然正式但具有私人性質的額外溝通。融合這兩層意義,所以我們稱一封求職信為半正式的溝通。
瞭解了求職信的性質之後,我們再來了解它的功能。上面我們提到求職信是主動的、附帶的、半正式的,而它的功能在哪裡呢?它的功能乃在透過其主動而附帶的書寫行為,和受文者做半正式的溝通,進而使對方瞭解此應聘者積極認真的態度,最後達到取得面談的目的'。在此,我們要有一個認識:不管是求職信、履歷表或自傳,其目的都在被錄取。而錄取的關鍵乃在而談。如果有面談的機會,就表示有錄取的希望。所以求職信、履歷表及自傳也等於是在爭取面談的機會。我們常在履歷表或自傳的最後一段看到應聘者寫上這麼一段:“希望貴公司給我面談的機會。”便是這個道理。而求職信的功能便在加強受信者給予應聘者面談機會的可能性。因為履歷表和自傳的功能乃在敘述自己的背景,是讓對方瞭解自己的基本檔案,進而肯定認同自己的能力。
有了這些認識以後,我們就可以充分利用這份屬於應聘者專有的權利,為我們爭取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