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大學教師關於教師職業道德的演講稿
教師是一個活動中的一個基本要素。認識教師在教育過程以及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地位作用;認識教師的勞動特點及其應具備的素質,特點和條件;認識他與學生之間的相互關係,對改進教育、教學工作,提高教育質量有重要的意義。
教師在教育中究竟處於什麼樣的地位,起著什麼樣的作用?我個人認為教師在教育過程中起著主導作用。這是教育工作者應樹立的基本觀點。因為教師的特定活動物件是學生,他根據一定的社會委託,對學生身心施加某種影響,他跟學生的關係是據此而產生的。社會對受教育者的要求,主要透過教師來體現,教師是一定社會教育方針、政策去培養人,使學生的身心朝著社會的要求方向發展,在教育過程中起著主導作用;其次,教師術有專攻,受過專門的教育訓練,教師知之在先,知之較多,在知與不知的矛盾中教師處於矛盾的主導方面,教育計劃、大綱主要靠教師去組織實施。而學生則知之在後,知之較少,教師要針對學生實際,對前人的文化成果,加以消化,進行一番取捨、組織、加工、轉化為學生的知識、能力和觀點,教師不僅用豐富的知識觀點哺育學生,還要教給學生獲得知識能力的正確方法,他是教育活動的.組織者和引路者。美國的心理學家科克實驗證明:“學生的成優劣與指導多寡成正比,指導越具體、細緻,成績越優,缺乏指導,成績最差,各組的成績均因指導的增加而上升。”
第二,教師又是年青一代心靈的啟蒙者和塑造者。加里寧曾說過:“教育是什麼意義?這就是影響學生們的心理和道德面貌,要在整整十年的學生期間內,從一定方向上影響學生地就是說,要把學生造就成人。”
兒童步入學校後,他的知識,智力的開拓和發展,道德觀、人生觀,個性的形成都與教師的啟蒙和塑造密切相關,不僅如此,教師對兒童的健康成長也有重要作用,教師是塑造學生心靈的工程師,是使學生健康成長髮展的保健師,是社會精神文明建設者,這種建設者將直接影響到社會物質文明的建設,正因如此,黨和國家對教師寄予莫大的希望。
此外,“凡是學生都感到自己是學生,都有一種‘向師性’,都會產生‘學生感’,他要學習,要聽教師的指揮。”這種屬性,在學生的學習、生活起著主導作用,這有客觀上也要求教師在教育過程中起主導作用。 但是教育起主導作用並不屬於教師說的算,教師可以包辦、代替,教師可以把學生當成“白紙”、“瓶子”、“罐子”,將前人積累的文化科學成果移植到他腦中去,因為教師的教育物件是具有主動性、積極性的學生,肯定教師的主導作用並不意味著否定學生在教育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相反,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是教師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的精心培育的結果,所以,學生的主動性、積極性是衡量教師主導作用的觀點的重要標誌。
可見,無論從教與學的全過程看,或者是從認識的角度上看,教師在教育過程中都起主導作用。這就是我們應樹立正確的教師觀,顯然那種認為教師應該放棄主導作用的觀點是錯誤的。
然而,教師主導作用的實現,是有條件的,其主導作用能否發揮或發揮多大,與教師自身的業務水平、思想水平、工作水平和客觀的工作條件密切相關。
教師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的作用,是和教育這一活動在人類社會發展中所起的作用密切相關的。人類要把歷代長期積累的社會精神財富,包括文化科學知識、文學、藝術、社會思想、哲學思想等一代地傳下去,不能沒有教育,沒有教師,否則人類文化遺傳的傳遞就在中斷,人類社會也就無法延續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