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宣傳廣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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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美麗的校園裡,望著同學們一張張可愛的臉,看著同學們充滿勃勃生機的身影,我們都會由衷地感嘆:生命是多麼美麗,世界是這樣美好!
今天,我廣播的主題是:珍愛生命,安全出行。
說起道路交通安全,我們便不能不提到道路交通事故。現在我向大家介紹一組數字:
去年,世界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達50萬人,其中中小學生佔了10萬多。而我國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則無法謙虛地排在了世界第一。我國每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數都在10萬多人,平均每天死亡達300人,這真是一個比戰爭還要無情,還殘酷的數字。
在每一起交通事故背後,是一個個家庭失去了頂樑柱,是一個個白髮人送走了黑髮人,是一個個孩子與父母陰陽兩隔。綜觀這麼多起交通事故,我們不難發現,我國交通事故頻發的根本原因,就是人們不珍惜生命,不遵守規則。生命對於一個人來說,只有一次,應該愛護,應該珍惜。出入平安,這是大家都希望的所求心。然而,很多人卻為圖“方便”或為了眼前的利益而違反交通法規。殊不知,許多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源於某些不經意的違法行為。在他們當中,有一部分是對交通法規不甚瞭解,對安全常識掌握不多,有一些人是抱著僥倖心理,明知原故犯的。所以學習和遵守交通法是每一個人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使交通秩序安全有序所以必須履行的義務。不遵守交通規則,就是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中小學生是道路交通行為中的弱勢群體,大家在參與交通的過程中,怎樣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呢?
首先,我們都來反省一下我們自己或身邊同學的交通行為,是否曾經有過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是否曾因自己不安全的交通行為而給自己帶來過一些傷害。同學們,你們當中很多人每天好幾趟往返於學校和家庭之間,途中又大多要走馬路,不管步行也好,騎腳踏車也好,總要避讓來往的車輛。但是,你們當中有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強或缺乏交通安全常識。想想看,當你們走在馬路上時,是不是有同學追追打打?是不是有同學邊走邊看書?是不是有同學隨意橫穿公路?是不是還有同學騎腳踏車時喜歡顯示自己的本領,意雙手離把或單手騎車?當你們在馬路上追打嘻鬧或不安騎車或隨意橫穿公路時,你們是否意識到災難會隨時降臨呢?現在,我教大家學習三大本領:一會走路、二會騎車、三會乘車(這三個“會”的含義就是要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
1、走路時,要走人行道或在路邊行走,過馬路時,左右看,紅燈停、綠燈行,不亂跑、不隨意橫穿,不在馬路上追逐打鬧、不攀爬欄杆,遵規矩、保生命。
2、乘車時,等車停穩先下後上;坐車時不要把身體的任何部分伸出窗外,也不要向車外亂扔東西。
3、不要搭乘超載車,如摩托、拐的等。更不要坐農用車,尤其是人貨混裝車。
4、騎車時要靠右走,車速不能過快,更不能雙手離把,不逆行,不要騎英雄車。腳踏車後座不能載人,騎車拐彎時要伸手示意。
5、在道路上遇到突發事件,要立即就去找大人幫忙。
6、遇到交通事故,撥打122或110報警電話,同伴被車撞倒,要記下撞人車輛的車牌號,車身顏色或其它特徵。
同學們,美好的人生從安全開始,只有保證了健康和安全,才能創造美好的未來,大家一定要培養文明交通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只要大家始終把交通安全牢記在心,落實到行動,我相信,我們完全可以遠離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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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馬路不是遊戲場
道路是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道路上車輛、行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們隨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當成"遊戲場",不僅影響交通,而且非常危險。現實生活中,已經產生了不少悲劇和血的'教育。
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車前車後亂竄,互相扔石子、泥塊、處於開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車、扒車,向行駛中的車輛投擲雜物,以此取樂等等,這些都是危害交通導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須嚴格禁止的行為。
馬路不是遊戲場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學們要互相提醒,相互監督,相互照應,當一名維護交通安全的"宣傳員"。
二、放學和集體外出時的安全常識:
過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應靠路邊行走。走路時,思想要集中,不能一邊走一邊玩耍或一邊看書,不能三五成群並排行走,不能騎車帶人,不能逆向行駛,更不能追趕車輛嬉戲打鬧。
集體外出活動要有教師的帶領,在人行道上行走,不要隨便離開隊伍。不要在隊伍裡你推我拉,嬉戲打鬧。不做妨礙交通安全的事,不在交通擁擠的地方集隊、停隊,以免影響他人通行。過公路時,應走人行橫道。在沒有人行橫道的路段要看清路面的情況,在沒有車輛行駛時,抓緊時間透過。
三、文明乘車應當遵守哪些秩序?
文明乘車,確保安全。等乘公共汽車,應在站臺上有秩序地等候。車停穩後,讓車上的人先下,然後依次上車,不要爭搶。上車後要主動買票,遇到老弱病殘和懷抱嬰兒的人應主動讓座。車輛行駛時,要坐好或站穩,抓住扶手,防止緊急剎車時摔倒。不能將頭和手伸出窗外,不能在車廂內大聲叫嚷,亂扔果皮、紙屑,要做文明小乘客。此外,我們還要注意,千萬不要去乘車況不好或者沒有合法手續的車。
四、未滿12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車。
為什麼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騎車呢?因為騎車人必須具有一定的體力、智力和騎車技術,還要有一定的交通常識以及對各種事物的識別、分析和判斷能力,才能安全使用車輛。根據醫學、生理學和心理學資料分析表明,一個人的發育期通常要滿十二、十三週歲,才能初步達到上述最低要求。因此,交通規則從保障少年兒童的安全出發,規定十二週歲以下兒童不準騎車。
五、行路常識
同學們會說,行路有什麼常識可言,人自從出生蹣跚學步時就會走路。其實不然,行路有很多學問和常識,必須要充分加以認識和運用,才能夠有效地保護自己。那麼行路要注意哪些事項呢?
首先要有交通安全意識。外出走路,隨時都會遇到威脅自己生命安全的複雜情況,因此要集中思想,注意不要撞著別人,也要防止別人撞你自己,做到安全行路。走路時不可低頭看書看畫;遇風、雪、雨、或烈日天氣,不要將衣物、雨具擋住行走視線;遇大風颳起灰塵不要突然橫過公路搶上風;冰雪天氣,還要在馬路堆雪人、滾雪球、打雪仗、滑冰等;不要在公路上滑旱冰、做遊戲等。上述不良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其次要規範自己的走路行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須走人行道,在農村公路須靠路邊行走。橫過街道必須走"人行橫道"、"人行天橋"或"地下通道"。這樣可以避免與車輛發生碰撞。
第三,要有良好的行路心態。在城市要橫過街道確實叫人膽顫心驚,南來北往的各種車輛往往叫人進退兩難。這時要覺著不要慌張,做到"寧停三分鐘、不搶一秒"。過馬路時要先左看看,右看看,待確無來往車輛時再透過。切忌過馬路時猶豫不決,停停走走、跑向路中又回頭或者盲目突然橫穿。
希望同學們能夠遵守交通規則,爭做文明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