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力資源經驗分享:企業文化“四忌”
很多企業都認識到了企業文化的重要性,這是一件好事。企業文化的作用這裡不用具體談,很多人都已經深刻認識到。但是必須明確指出,無論我們把企業文化上升到怎樣的高度,無論我們運用怎樣的策略來塑造企業文化,如果我們犯了如下的“四忌”,那麼,我們塑造的企業文化只能是塗脂抹粉,對企業的“身心健康”最終是一種摧殘。
一忌:塑造企業文化當作買花瓶
很多企業在塑造企業文化的過程中,並不能切實發揮企業文化的作用,只是把企業文化當作一種“面子工程”,辦公室張貼張貼文化海報,走道里擺放擺放文化框,車間裡懸掛一些“催人奮進”的口號,公司展廳裡放上幾本企業文化詞典,結果是“多有人‘觀賞’,而少有人問‘ 精’,更無人‘力行’”。這實際上是把塑造企業文化當作買花瓶,把企業文化當作一種花瓶,一種供來訪客人觀賞的花瓶,實質是在曲解企業文化。
眾所周知,企業文化要協助企業統一思想,規範員工的行為,增加員工的工作激情和信心,增強團隊的凝聚力,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為企業創造實實在在的價值,而不能當作一種供人參觀的擺設。換句話說,企業文化要以效益為導向,必須為企業創造實實在在的效益,而不是一種單純的成本,更不是一擲千金後,卻只換來文字裡的宏偉和宣傳上的繁榮。
說到底,企業文化的建設是企業在戰略層面的投資。既然是投資,就必須講究相應的回報,就要努力讓投資收益率最大化。而花瓶般的企業文化只能讓企業獲取最簡單、最淺層次的投資回報,根本無緣更深層次的長期回報,實質是一種企業資源的巨大浪費。
所以,我們會看到這樣的現象:許多企業的文化理念常年在變,而且每次變更都會從經濟上帶來一定程度上的直接損失,比如,重新制作企業文化手冊或企業文化詞典等等。當然,企業更大的損失在於,企業員工無法從心中感受到企業文化的作用,甚至不能真正感受到企業文化的存在。
當然,需要指明的是,我們在這裡談的企業文化是指積極向上的企業文化,而不是那種類似“朝令夕改”的消極企業文化。
而且,必須進一步指出的是,企業努力塑造企業文化固然是大勢所趨,但是,對於我國大部分企業來說,其還根本沒有到達需要大張旗鼓的來塑造企業文化的階段。因為,企業文化需要長時間的沉澱,不是依靠某個人的主觀意志,來一次“企業文化急行軍”,就能在短期內快速形成的。
所以,對於我國當前的企業來說,應該透過積極的系統的引導來逐漸建立企業文化是一條較為符合客觀實際的道路,而不是急於把企業文化弄得多麼轟轟烈烈,或多麼美麗壯觀。例如,遠卓品牌策劃機構首次提出並廣泛運用的“121模式”,其主張先透過“提煉”,再“內化”和“傳播”,然後在企業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後,再結合企業實際狀況進行“再提煉”,如此迴圈堅持,企業便能夠在發展過程中真正建立起自己的企業文化。
總之,企業文化不是花瓶,企業不能用買花瓶的思想來塑造企業文化。企業家必須清醒的認識到,塑造企業文化根本上一種投資,必須用投資的心態來建設企業文化。不過,企業文化產生的效益,不單是指經濟效益,還包括社會效益,這一點也絲毫不能忽視。因此,企業應該實事求是的,一步一個腳印的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透過有意識的系統的引導來逐步建設自己富有特色的企業文化。
二忌:道德標準“捏在手上”
很多企業都在強調企業文化的重要性,都希望企業文化能夠給公司帶來效益,以促進公司的可持續發展。也就是說,大家都知道了企業文化的重要意義,但是企業很少認真想過:企業文化優劣的根基是什麼?勿庸置疑,是主要決策者以及其他所有員工的整體道德水平,而不僅僅是主要決策者的道德水平。但是不少企業決策者把道德標準“捏在手上”,導致道德標準十分模糊,甚至很多時候根本不把道德放在眼裡,致使企業缺乏基本的道德底線,這些都必然制約著企業的整體道德水平的提升。於是,我們看到許多企業的道德標準相當模糊,而這種模糊的道德標準又一步步在企業的具體行為中造成惡劣的影響,“侵蝕”著企業的品牌形象。直接表現出來的則是,企業全體員工的道德水平差異決定了企業與企業之間的文化水平和文化層次的`差異,通俗點說就是:“種瓜得瓜,種豆得豆。”“瓜員工”形成“瓜文化”,“豆員工”形成“豆文化”,不少企業存在著“道德標準‘捏在手上’”文化及相應的行為表現,這應該是一種必然。
道德標準“捏在手上”的具體表現有很多,下面列舉一些比較極端的案例,比如,北京市豐臺區槐房村幾家企業非法僱用一批年齡只有十二三歲的孩子從事繁重的勞動,孩子們的生活和工作條件極差,工資每月卻只有200多元;有的企業訂了許多不合理的規章制度,比如規定員工每半天只能上一次廁所,使不少員工上班前不敢喝水,嚴重損害員工健康;有的規定女工來例假不準請假;有的企業規定,工人完不成當天的定額不準下班,甚至不準吃飯,使不少工人被迫每天工作十二三個小時,但根本不給加班費;有的企業為了賺錢,竟敢置顧客的生命於不顧,生產危害性極強的食品殘害人命;有的企業為防止偷盜,將工廠的窗子和一些走火通道的門鎖上,結果在發生火災時,造成許多員工逃生無路;有的企業,生產過程中會產生有毒氣體,或生產中用有腐蝕性的液體,但決策者為了省錢,不肯配備足夠的防護裝置,讓員工長年在危險的環境中工作,甚至造成死亡等等,舉不勝舉。
試問這樣的企業壽命能夠長久嗎?當然不能。現實儘管很少有企業如此嚴重的缺乏道德,但是道德標準“捏在手上”的現實表現仍舊是層出不窮,限於篇幅這裡就不再贅述了。當然,如今,在中國也漸漸湧現出大量優秀的企業,如,深圳一家企業,是全國最大的制帽企業,產品行銷歐美幾個國家。這家企業之所以獲得成功,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得益於該公司有良好的、健康的、先進的文化理念,也就是符合道德標準的文化理念,可以預言這種文化理念代表的正是中國企業文化發展的方向,同時這種符合道德標準的文化理念才是中國企業不斷髮展壯大的基礎所在。
三忌:誠信法則“掛在嘴邊”
《商君書》記載,商鞅準備在秦國變法,制定了新的法律。為了使百姓相信新法是能夠堅決執行的,他便在京城南門口樹了一根大木,對圍觀者說:“誰要能將這跟木頭從南門搬到北門,就賞他五十兩銀子!”大多數人都不相信有這等好事,恐怕商鞅的許諾不能兌現。就在大家猶豫不決時,有一個人卻扛起木頭,從南門一直走到北門,商鞅當場兌現,賞給他五十兩銀子。這樣一來,人們都相信商鞅說的話是算數的,在推行他所立的新法的時候人們就遵守了。
從這個典故中可以看出,中國人自古就很講究言不在多,但必須守信的道理,因為只要守信就能得到人們的信任。在競爭日趨國際化的今天,對於企業來說,誠信更是一個企業基業長青的重要因素,講不講誠信則直接影響到企業生存和發展。但是,雖然很多企業和企業家也在面對媒體時大聲疾呼“誠信”,也都明白誠信的基本內涵,以及企業家不遵守自己的諾言將會使下屬很快產生對上司的不信任感。可悲的是不少企業家仍然只是把“誠信”法則掛在嘴邊,而不會在自己的實際行為中實踐“誠信”,也就是說,誠信只是一層脆弱的美麗外衣,只要“風”輕輕一吹就無影無蹤了。
另外,企業家或領導者的成功總是和團隊人員的辛苦努力密不可分的,所以企業家或領導者尤其不能輕視自己對下屬的許諾,要麼堅決不許諾,許諾就一定要遵守,哪怕最後會帶來一些損失,否則,作為企業家或領導者失去的東西將會更多。因此,從這角度來說,中國的企業家迫切需要在塑造企業文化的實際行為中,真心學習商鞅的“言必信,行必果”,而不是僅僅把誠信法則“掛在嘴邊”就算了。
四忌:責任感“拋在身後”
儘管企業的首要任務毫無疑問的應該是搞好經營工作,創造經濟效益或物質財富,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而且,如果企業失去了創造物質財富的功能,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本價值。但是,真正優秀的企業絕對不是僅僅“銷量第一”、“規模第一”或“利潤第一”的企業,它必須具有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事實上,在市場經濟下的企業與社會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企業來自於社會,也必將還原於社會,這是一種新形勢下的社企關係。企業的發展壯大或被淘汰出局,都要由社會來承接。更主要的是,社會是企業的生存環境,沒有一個好的環境,企業也難以生存。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企業更應該主動擔負起自己的社會責任以及對內部員工的責任,從而為自己的長遠發展奠定一個堅實的基礎。
但是,部分企業往往把道德標準“捏在手上”,通俗點說就是道德標準企業自己“做”了算,這就在很大程度上致使企業為了自己短期利益的最大化,把責任感遠遠的“ 拋在身後”,全然不顧自己的社會責任,不擇手段的朝道德水平低下的方向“行使”,進而導致企業處處以眼前的得失為重,不從企業長期利益或企業員工的利益出發考慮問題,更不會考慮整個社會的利益,換句話說就是,企業社會責任心的匱乏,直接致使一些員工對企業不滿,企業整體“軍心不穩”,產品質量矇混過關,品牌形象漸漸受損,企業難以健康持續發展,而且對社會風氣也會產生負面影響。
因此,把社會責任感“拋在身後”的企業應該向富有社會責任感的優秀企業學習,以增強自己的社會責任感,肩負起自己的各種社會責任。例如,為了倡導全社會都來關注、生產、使用節水節能型洗衣機,海爾除了宣佈停產非節水洗衣機之外,還表示願意把最新研製出來的滾筒洗衣機“自動擋節水技術”無償捐獻出來,轉讓給願意與海爾共同推動全社會節水事業的洗衣機同行。可以想象,海爾此舉將有助於喚起整個家電業的社會責任感,從而承擔起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非常值得中國企業認真學習。
進一步來說,從世界範圍來看,企業與社會間的關係也是互動關係,是“雙贏”的。無論是一個產權多元化的國有企業或是一個產權單一的私營企業,它都要既為投資者著想,也要為它所存在的國家、社群和消費者著想,更要為企業內部的員工著想。只有綜合考慮了各方面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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