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語文高考命題的三大反思
一、將高考語文命題視為語文教學的“指揮棒”是一種錯誤。
因為既然是“指揮棒”,就得隨著它“轉”,而讓語文教學隨著高考語文命題這根指揮棒“轉”,會“轉”出什麼結果呢?我們再也不能無視這樣一個現實:在“高考語文命題是指揮棒”這一錯誤輿論的誤導下,如今不少語文教師進入誤區,語文教學偏離軌道、陷入困境;語文教師從事教學只能是“戴著鐐銬跳舞”。出於追求高考升學率這一功利目的,“跟著高考指揮棒轉”、“考什麼、教什麼”成了時尚;真正站在素質教育的高度,依據《中學語文教學大綱》的要求,對學生進行全面(包括聽說讀寫)語文基本功和基本技能訓練的,並不多見。這又怎能不導致語文教學方向性的偏差?過去有人批評語文教學“少慢差費”,依我看,現在還應加上一條,就是“偏”。這個問題不盡快解決,全面提高學生的語文素質,只能是一句空話。
二、考查的內容,方式已與當今語文素質教育的要求不相適應。
眾所周知,學生的語文素質應包括聽說讀寫幾個方面,語文素質教育的出發點,根本點就是要嚴格訓練學生這幾個方面的基本功和基本技 能,讓學生全面發展。高考語文命題也理應涉及這幾個方面,這樣才能比較全面、準確、客觀、公正地反映考生的語文水平。可從近幾年高考語文命題的實際看,考查的內容僅涉及讀(還不包括誦讀等)和寫兩個方面,而對聽與說兩個方面卻未作要求。其實,語文的聽與說至關重要,單就“說”而言,一方面口頭表達最能直接反映學生的語文實際水平,另一方面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也是學生應具備的語言修 養。可見,高考語文命題與當今語文素質教育的目標要求相去甚遠,並不能很好地體現語文素質教育的精神。同時,由於受某種因素的制約,目前高考語文除側重考查讀與寫外,也未能採用一個比較合理的檢測手段(如聽力考試、口試等)對學生的聽說能力進行有效的考查,以全面衡量學生的`語文綜合素質。考查內容的偏頗失衡就不可避免地影響了檢測的信度和效度,難怪不少語文教師還有這樣的感觸:往往“語文綜合能力強的學生在高考中反而得不到高分”(於漪語)。
三、試題偏難,產生了很大的負效應。
與其它學科相比,語文試題是偏難的。考查內容有難度,固然是由語文這門學科自身的特點決定的,但也與命題者的人為因素有關。我們是不是應該再降低一下高考語文試題的難度?難度不降低,害莫大焉。在“應試教育”的陰影尚揮之不去的背景下,分數是個“寶”,你不看重,學生看重;你不重視,社會重視。事實上,語文試題得分偏低而不易得高分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確是匪夷所思。一是挫傷了學生學習語文的積極性。二是不少學生學語文的興趣轉移,重“理”輕“文”的現象尤其嚴重。結果是,他們的數理化越學越好,語文卻越來越差。於是產生了“馬太效應”。三是語文教師壓力很大。尤其是那些高中畢業班的語文老師,他們也希望透過理想的高考成績來得到社會的認可,可高考成績一揭曉,不少人只能發出“欲說如今好睏惑”的感嘆!倘若再來一屆,便又會道出“才跳離苦海,又入迷宮”的無奈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