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原文和翻譯
《魚我所欲也》是孟子以他的性善論為依據,對人的生死觀進行深入討論的一篇代表作。強調“正義”比“生命”更重要,主張捨生取義。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原文和譯文,歡迎閱讀。
魚我所欲也
【作者】《孟子》 【朝代】先秦譯文對照
魚, 我所欲也; 熊掌,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生, 亦我所欲也; 義, 亦我所欲也。 二者不可得兼, 捨生而取義者也。 生亦我所欲, 所欲有甚於生者, 故不為苟得也; 死亦我所惡, 所惡有甚於死者, 故患有所不避也。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 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 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為也?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 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為也。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 所惡有甚於死者。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 人皆有之, 賢者能勿喪耳。
一簞食, 一豆羹, 得之則生, 弗得則死。 呼爾而與之, 行道之人弗受; 蹴爾而與之, 乞人不屑也。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 萬鍾於我何加焉! 為宮室之美, 妻妾之奉, 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鄉為身死而不受, 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鄉為身死而不受, 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鄉為身死而不受, 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謂失其本心。
譯文
魚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願捨棄魚而選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義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願捨棄生命而選取道義。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勝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如果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麼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麼凡是能夠用來逃避災禍的方法哪會不採用呢?採用這種做法就能夠活命,可是有的人卻不肯採用;採用這種辦法就能夠躲避災禍,可是有的人也不肯採用。是因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厭惡的。並非只是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到它就會餓死。可是輕蔑地呼喝著給人吃,飢餓的行人也不願接受;用腳踢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高官厚祿卻不辨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它。這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麼好處呢?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和認識的窮人感激我嗎?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住宅的華麗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卻為了妻妾的侍奉卻接受了它;以前(有人)寧肯死也不願接受,現在(有人)為了認識的窮人感激自己卻接受了它。這種做法不是可以讓它停止了嗎?這就叫做喪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