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包括的內容
現在我國為了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對生態環境已經採取高度重視的態度。而環境書也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一環。而接下來讓我們來了解下環境影響報告書應該包含的基本內容是什麼吧。
環境影響報告書應包括的內容
環境影響報告書依建設專案和環保要求,繁簡不一,有所不同.但應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1)建設專案的一般情況,包括建設專案名稱、建設性質,建設專案地點,建設規模(擴建專案應說明原有規模),產品方案和主要工藝方法,主要原料、燃料、水的用量和來源,廢水、廢氣、廢渣、粉塵、放射性廢物等的種類、排放量和排放方式,廢棄物回收利用、綜合利用和汙染物處理方案、設施和主要工藝原則,職工人數和生活區佈局,佔地面積和土地利用情況以及發展規劃。
(2)建設專案周圍地區的環境狀況,包括建設專案的地理位置(附位置平面團),周圍地區地形地貌和地質情況、江河湖海和水文情況、氣象情況,周圍地區礦藏、森林、草原、水產和野生動物、野生植物等自然資源情況,周圍地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遊覽區、名勝古蹟、溫泉、療養區以及至要政治文化設施情況,周圍地區現有工礦企業分佈情況,周圍地區的.生活居住區分佈情況和人口密度、地方病等情況,以及周圍地區大氣、水的環境質量。
(3)建設專案對周圍地區的環境影響.包括對周圍地區的地質、水文、氣象可能產生的影響,防範和減少這種影響的措施,最終不可避免的影響,對周圍地區的自然資源可能產生的影響,防範和減少這種影響的措施,最終不可避免的影響;對周圍地區自然保護區等可能產生的影響,防範和減少這種影響的措施,最終不可避免的影響;各種汙染物最終排放量,對周圍大氣、水、土壤的環境質量的影響範圍和程度,噪聲、振動等對周圍生活居住區的影響範圍和程度;綠化措施,包括防護地帶的防護林和建設區域的綠化;專項環境保護措施的投資估算。
(4)建設專案環境保護可行性技術經濟論證意見。
而根據《環評法》第17條和《建設專案環保管理條例》第8條規定:建設專案的環境影響報告書應當包括下列必備內容:
(一)建設專案概況;
(二)建設專案周圍環境現狀;
(三)建設專案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
(四)建設專案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
(五)建設專案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
(六)對建設專案實施環境監測的建議;
(七)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設專案,還必須有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環境影響報告表和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內容和格式,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