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是什麼
歷史是什麼
歷史,簡稱史,一般指人類社會歷史,它是記載和解釋一系列人類活動程序的歷史事件的一門學科,多數時候也是對當下時代的對映。如果僅僅只是總結和對映,那麼,歷史作為一個存在,就應該消失。歷史的問題在於不斷髮現真的過去,在於用材料說話,讓人如何在現實中可能成為可以討論的問題。[1]歷史是延伸的。歷史是文化的傳承,積累和擴充套件,歷史學是人類文明的軌跡。廣義的“歷史學”是對“史”進行同時合訓而產生的“史有二義”的統一體。包括:完全獨立於人們的意識之外的人類過往社會的客觀存在及其發展過程;歷史學家對這種客觀存在和過程及其規律的描述和探索的精神生產實踐及其創造出來的產品。狹義上的史學專指後者,是一種精神生產實踐及其創造的屬於觀念形態的東西的統一體。因歷史學家們考察的角度和出發點的不同,而有“活動”說、“學問”或“學術”說、“知識體系”說、“科學”說、“藝術”說和“一半是科學,一半是藝術”說、“整合”說等等不同的界定。
歷史定義
概觀
廣義上,“歷史”可以指過去發生的一切事件,不一定同人類社會發生聯絡。在哲學上,這種含義下的歷史稱為歷史本體,例如宇宙歷史、地球歷史、鳥類歷史等等。狹義上,歷史則必須以文字記錄為基礎,即文字出現之後的`歷史才算歷史,在此之前的歷史被稱為史前史。與人類社會相關的歷史,又可以稱為人類史或社會史,而脫離人類社會的過去事件稱為自然史。一般來說,歷史學僅僅研究前者,即社會史。
歷史可提供今人理解過去,作為未來行事的參考依據,與倫理、哲學和藝術同屬人類精神文明的重要成果。歷史的另一個含義,即對過去事件的記錄和研究,又稱為“歷史學”,或簡稱“史學”。隸屬於歷史學或與其密切相關的學科有年代學、編纂學、家譜學、古文字學、計量歷史學、考古學、社會學和新聞學等,參見歷史學。記錄和研究歷史的人稱為歷史學家,簡稱“史學家”,中國古代稱為史官。記錄歷史的書籍稱為史書,如《史記》《漢書》等,粗分為“官修”與“民載”兩類。
歷史與歷史學的關係:歷史,是客觀存在的事實,真相只有一個。然而記載歷史、研究歷史的學問卻往往隨著人類的主觀意識而變化、發展完善,甚至也有歪曲、捏造。正因為如此,當年胡適才說:“歷史就像一個小姑娘,你愛怎麼打扮就怎麼打扮。”這裡的“歷史”一詞,嚴格說來,應該是狹義歷史學的含義。也因此,我國古代優秀的史學家們特別重視“史德”、“善惡必書”、“析理居正”,通俗地說,就是實事求是地記錄、公正客觀地分析論斷。
含義
1.廣義
客觀世界運動發展的過程,可分為自然史和人類社會史兩方面。
2.狹義
人類歷史社會的演變過程稱之為“歷史”。一般指一段時間間隔發生過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