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內超速罰款標準
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扣六分,
第八十六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足20%的,處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處10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足70%的處30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的罰款;
(三)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的罰款;
(四)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足70%的,處100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的罰款;
(五)在限速為1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的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 旅遊客車 公路運營載客汽車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車超過限定時速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的,處500元的罰款,每多超5公開,加處200元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2000元;
二、超速罰款和扣分標準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的,不罰款,記3分。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5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200元的罰款。記3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未達70%的,處1000元的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
5超過規定時速70%的,處以2000元的罰款,記6分,可以並處吊銷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