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相干題目解讀
關於北京市貫徹落實國務院同一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暨實驗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有關題目的政策解讀
京人社居發【2014】177號
2014年2月7日,國務院常務集會會議抉擇歸併實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成立世界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抉擇。2月21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成立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國發〔2014〕8號),2月24日,人社部印發了《關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暫行步伐》(人社部發〔2014〕17號),對世界成立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事變舉辦陳設。為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財務局經請問市當局贊成,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同一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制度暨實驗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有關題目的關照》(京人社居發〔2014〕177號),一併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及人社部《跟尾步伐》。
憑證我市的現實環境,我們已經實現了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同一,也成立了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間的轉移接續制度。但現行制度與國度要求比擬,必要舉辦恰當完美和調解。為此,我們印發了上述“京人社居發〔2014〕177號”檔案,此檔案是對已往政策的再完美。新政策與原政策對比,在以下方面舉辦了完美和調解:
一是恰當增進了財務津貼,並勉勵住民多交多補,我市全體參保職員的繳費津貼由原本同一的現行財務津貼每人每年30元,進步為每人每年60元,同時對個人繳費尺度2000元及以上的其它增進30元津貼,勉勵參保職員多繳費。
二是完美了個人賬戶組成,將財務津貼部門納入個人賬戶的構成內容予以明晰,進一步保障了參保人權益。
三是對付參保人享受報酬年數,採納“新人新步伐、老人老步伐”的過渡性法子。檔案明晰: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介入我市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的女性參保人可以在55週歲時享受養老保險報酬。2015年1月1日往後參保的憑證新政策執行,即女性參保人在60週歲時享受報酬。此劃定既保持了與現行政策的持續性,又實現與國度此後政策的同一。
該檔案還對職工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制度彼此間跟尾憑證國度要求舉辦了調解,同時對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擔任和清理,報酬計發,徵地轉工、整建制轉居等相干事項舉辦了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