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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職工養老醫療保險可“一站式”轉移

2015年濟南職工養老醫療保險可“一站式”轉移

濟南職工養老醫療 保險可“一站式”轉移

1月5日從市社會保險事業局獲悉,自今年1月起,我市職工養老、醫療保險轉移業務實現“一站式”辦理。市區及長清區的社會保險參保人到外地工作時,根據社會保險參保需求,可在參保繳費地社保經辦機構同步辦理職工養老、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社會保險轉入手續辦結後,市社保局將向登記有效手機號碼的參保人傳送辦結資訊。

據瞭解,根據有關規定,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均為社會保險轉移專案。實現“一站式”轉移流程後,參保人在辦理保險關係轉移時,只需向轉出地和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轉移申請,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聯絡辦理有關轉移業務,無需參保人來回奔波。同時,社保部門建議在多地有過社保繳費記錄的參保人,在未確定退休地的情況下,應妥善保管繳費地開具的《參保憑證》,無需急於辦理保險轉移手續。確定退休待遇領取地後,再統一辦理社保歸集、轉移手續。

參加城鎮企業職工社保的`參保人,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並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後(含以靈活就業身份),可將原參保地的養老和醫療保險轉移至新參保地。按照國家和省轉移接續辦法的規定,未在戶籍地參保的“40、50”職工(女職工超過40週歲,男職工超過50週歲),只能在繳費地建立養老保險臨時繳費賬戶,不能辦理轉入手續。此外,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已經享受退休地醫療保險待遇的參保人,不再辦理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轉移。延伸閱讀如何辦理社保關係轉入轉出

參保人員到濟南就業的,按照規定參保繳納社會保險費後,將原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交給濟南的社保經辦機構即可。參保人離濟前,憑身份證或社保卡等有效證件,到參保繳費地社保經辦機構申領《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地參保後,將《社會保險繳費憑證》交轉入地社保經辦機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