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賒欠買賣貨物合同

賒欠買賣貨物合同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賒欠買賣貨物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賒欠買賣貨物合同1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就甲乙雙方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和質量標準

1、貨物名稱:

2、貨物規格:

3、貨物質量標準:

第二條貨物數量和計量單位

1、貨物數量:

2、貨物計量單位:

3、交貨數量的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的規定:賣方代辦運輸的,運輸途中允許貨物有%的自然增(減)量,交貨數量允許有%的合理磅差,結算時以實際交貨數量為準。

第三條價格和貨款支付

1、單價: 總價:

2、貨款支付時間及方式:乙方收到貨物當日內將貨物總價的50%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剩餘貨款於收到貨物之日起20日之內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

第四條貨物的運輸和交貨方式

1、運費的負擔:甲方負責貨物的妥善運輸事宜,運費由乙方承擔(運費連同貨款依約定打入甲方指定賬戶)

2、交貨時間:

3、交貨方式:甲方負責將貨物運輸至乙方指定地點( ),乙方在驗收合格後應按照本合同第三條之規定履行付款義務。

第五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交貨或者拒絕供貨的,應向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物價格總額%的違約金。

2、甲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和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第一條之約定,否則應根據具體情況由甲方負責包換或者包修,並承擔因為修理、調換或者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甲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4、其他

第六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中途退貨的,應向甲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的違約金。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逾期履行還款義務的,按逾期款額的日萬分之計算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其他

第七條糾紛解決方式

對合同履行中產生的糾紛,雙方同意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解決不成的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補充與附件

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協商一致達成補充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條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果。

第九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確認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賒欠買賣貨物合同2

出賣人xxx簡稱甲方,承買人xxx簡稱乙方,

茲為xx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願將xx貨xx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xx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為標準)。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應於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契約,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___日內答覆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契約。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後___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並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並限期請求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契約外並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地址:

買受人(乙方):

地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賒欠買賣貨物合同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合同如下:

第一條甲方願將貨件賣予乙方,約定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為標準)。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日內支付貨款予甲方,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於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合同,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內答覆,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期不交貨又未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告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可以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後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可以約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並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實際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計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規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更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並限期請求甲方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合同外並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賒欠買賣貨物合同4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人):(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 (注:以營業執照為準) 郵編:

通訊地址: (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人: 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乙方(人):(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注:以營業執照為準)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為準) 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人: 電話:

電子郵箱: 傳真:

第一條甲方願將貨件賣與乙方,約定年月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為標準)。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應於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契約,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日內答覆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契約。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後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並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並限期請求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契約外並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司章): 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賒欠買賣貨物合同5

出賣人x x x簡稱甲方,承買人x x x簡稱乙方,

茲為x x 貨物欠款買賣,經雙方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甲方願將x x 貨x x件賣與乙方,約定x x x x年x月x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 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x x 元整(或依照交貨日交貨地的市價為標準)。

第三條 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x x 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 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應於x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契約,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內答覆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 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契約。

第六條 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後x日內交付。

第七條 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 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並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 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 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並限期請求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契約外並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地址:

買受人(乙方):

地址:

x x x x年x月x日

賒欠買賣貨物合同6

出賣人___簡稱甲方

承買人___簡稱乙方,

茲為__貨物欠款買賣

經雙方締結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甲方願將__貨__件賣與乙方,約定____年_月_日交付清楚。

第二條貨價議定每件人民幣__元整。

第三條乙方應自交貨日起算__日內支付貨價與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

第四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或僅能交付一部分時,應於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買賣契約,但須接到通知日起算_日內答覆逾期即視為承認延期。

第五條甲方如屆交貨期不能交貨又未經依前條約定通知乙方時,乙方可限相當日期催交貨,倘逾期仍不交時,乙方可解除契約。

第六條如因天災地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貨或一部分貨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緩至不能交貨原因消除後_日內交付。

第七條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貨之期為標準。

第八條乙方逾交款日期不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交款,並請求自約定交款日期起算至交款日止,按每百元日折算遲延利息。

第九條甲方所交付的貨品,如有不合格或品質惡劣或數量短少時,甲方應負補充或交換或減少價金的義務。

第十條乙方發現貨品有瑕疵時,應即通知甲方並限期請求履行前條的義務,倘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除可解除契約外並可請求損害賠償,甲方無異議。

本契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

地址:

買受人:

地址:

___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