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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調研報告

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調研報告

在現在社會,報告對我們來說並不陌生,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邏輯的合理性。那麼什麼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調研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調研報告1

一、農業產業化發展現狀

西吉全縣農作物播種面積242萬畝,種植馬鈴薯120萬畝;牛、羊、豬、禽存欄7074萬頭,出欄6775萬頭,肉類總產量11萬噸,優質牧草留床面積7615萬畝,實現牧業總產值21億元;設施農業及西芹總產值21679萬元;新建拱棚14598畝,維修日光溫室224座,設施農業投入生產17265畝;全縣累計發展設施農業面積39797畝,其中:拱棚37397畝,日光溫室2400畝;完成旱作節水農業覆膜保墒面積1633萬畝。

馬鈴薯總產在180萬噸以上,全縣農民人均馬鈴薯產業純收入達到1000元以上,畜禽飼養總量達到155萬個羊單位,肉類總產量達到1.5萬噸,實現木業總產值3.6億元,人均草畜產業純收入達到350元以上;西芹實現總產14萬噸,西芹產業總產值達到1.35億元,農民人均西芹產業純收入達到180元;發展旱作節水農業保墒面積23.8萬畝,實現農牧業總產值14.4億元。同時,大力實施“科教興農”戰略,建成自治區級現在農業示範基地4個,市級現代農業示範基地7個,農牧業科技示範點40多個,全縣共有農業產業化組織29個,其中國家級龍頭企業1家,自治區級龍頭企業3家,市級龍頭企業16家,農民專業合作社93家。全縣經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總數達到33個,生產單位21個,產量達到100萬噸,實現產值2.2億元。全縣綠色產品生產企業2家,綠色產品產品數2個,綠色產品產量達到53萬噸,實現產值1.2億元。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西吉農業產業化發展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不論從現階段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業產業化經營的要求來看,還是從滿足農民持續增收的迫切要求來看,農業產業化的整體水平還比較低,與先進發達地區相比仍有較大差距。

1.馬鈴薯支柱產業的問題:一是加工不足(原料不足)。老百姓對土地流轉的認識不足,執法單位執法不嚴,導致馬鈴薯的偷盜情況越來越嚴重。二是由於品種的落後、老百姓種薯的選用認識不足。三是馬鈴薯沒有統一包裝,只能賣原材料,導致價格不如區外。四是馬鈴薯病蟲害問題日益嚴重,老百姓對於病蟲害的防治工作不到位。

1.龍頭企業規模不大,帶動能力不強。由於西吉縣的龍頭企業基本上都正處在成長髮育階段,加上政府財力困難,無力投入大量資金扶持,使龍頭企業發展很不景氣,信譽度不高,很難得到農戶或農民的大力支援,反過來與產業基地、農戶關聯度底,對農戶和農民的帶動力不是很強。農村剩餘勞動力依託產業化發展,實現就地轉移的空間不大,容納人數不多。從企業銷售收入上來看,西吉縣現有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中,年銷售收入上千萬元的僅有4家,其餘的都比較少,缺少規模大、效益好、品牌響、帶動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從龍頭企業對主導產業的帶動面上來看,還沒有形成以龍頭企業帶動而形成的'產業聚叢集。

2.區域化佈局不均衡,基地建設規模擴大比較困難。產業總體上分佈不均衡,對進一步擴大基地規模建設有很大的侷限性。就拿馬鈴薯來說,儘管走向了國內、國際市場,首先高品質的產品數量如果滿足不了外商的需求,創匯增收的前景也就不會很樂觀。另外,西吉縣農業特色產業優勢目前還沒有完全挖掘出來,尤其是西芹、胡蘿蔔、小秋雜糧等特色農產品的扶持種植、加工轉化前景沒有拓寬。

農業產業化發展的調研報告2

農業產業化是農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進一步發展的必然選擇、是擴大農村經濟規模,適應市場競爭,提高農業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近年來,我縣農業透過結構調整、培育和完善市場機制,開展一系列的切實可行的發展措施,在培育專業大戶、建立龍頭企業、發展基地建設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有力地促進了我縣農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實現了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結合農業產業發展現狀,我就我縣農業產業化發展談幾點粗淺的認識和思考。

一、農業產業化發展趨形已基本形成。

1、龍頭企業的建立和帶動,促進了我縣農業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

2、基地建設規模逐漸擴大,輻射帶動作用加強。透過基地建設,形成了規模化、系列化生產經營,有力地推動了農業產業化程序。

3、協會、專業合作社等中介組織的建立,有效地解決了農民產前、產中、產後等環節的服務工作,有力地提高了農業的組織化程度。

4、專業化交易市場的建設,大大地促進了農產品的流通。農業產業化的最終落腳點是銷售和流通,完善的交易市場和暢順的流通渠道,是農業產業發展的決定性因素。

二、當前我縣農業產業化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思想認識不到位,不重視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的轉變。有人認為農業的產業化不過是對傳統農業的改頭換面或換個說法而已,而沒有從本質上去認識這一新生事物,導致了農業產業結構調整難,農民不接受,政府也缺乏有力的組織領導、資金投入和政策配套,在操作上也缺乏具體的規劃和必要的協調,使農業產業化處於自流的狀態。同時,不少人將專業大戶發展單純地與產業化相結合,發展幾戶大戶,成立幾個協會,就可以宣傳產業化水平上臺階了,而不重視農產品的加工與銷售,不重視產加銷、農工貿有效結合,這樣的農業很難參與市場的競爭,農產品的附加值也得不到深度開發。

2、企業與農民、市場的橋樑作用不夠明顯,聯絡不夠緊密。

3、中介產業化組織規模小,實力弱,與農民之間的利益關係不夠緊密,發揮作用不夠。推進農業產業化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要實現農業組織的創新,透過產業化組織的中介作用,建立起農民與市場的協作關係,推動農業向規模化、集約化方向發展。

4、缺乏市場風險防範機制。

5、科技推廣工作乏力,機構不健全。

三、推進我縣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1、選準主導產業,建立規模基地。農業產業化的推進,必須要求農業的規模化發展,而基地建設最為重要。透過基地的輻射帶動作用,可以有效地帶動農民大規模生產,從而形成區域化發展、專業化生產、規模化經營,形成群體生產優勢。在發展基地時,一是要堅持因地制宜,尊重農民意願,正確引導,合理配製和利用資源,培育適合本鄉鎮、本地區的,有市場潛力和開發價值的產業;二是要發展名、特、優、稀等專案,做到人無我有,人少我多,人多我優;三是要做到推進技術創新和品種改良,推廣新品種,新技術,提高現有傳統農業的科技含量和生產能力;四是要做到長期、穩定發展,主導產業一經確定,不要輕易變動,使主導產業逐漸形成規模化、區域化發展格局。

2、著力培育以農產品加工、流通為主的龍頭企業。現代農業發展的趨勢是弱化種植農業,強化加工農業。加強加工、流通企業的發展,應圍繞主導產業,按照起點高、輻射力強、市場潛力大的原則,建立一批具有開拓市場、引導生產、深化加工、強化服務的骨幹企業。在發展這些龍頭企業時,一是政府一定要加強引導和協調,使企業與農民、基地真正形成“公司 基地 農民”的生產模式,做到優勢互補、實現“雙贏”;二是要加大對龍頭企業的投入,制定扶持龍頭企業的優惠政策,確保企業正常執行,不半途而廢,不損害農民利益;三是擴大農業的對外開放,重點引進農產品深加工專案,提高農產品加工的質量的檔次,積極引進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一條龍大型綜合專案,帶動產業化上規模、上檔次、上效益。

3、強化中介組織建設,加強組織與農戶的聯絡作用。一是要規範中介組織行為,克服盲目發展;二是要培育中介組織的發展載體,使中介機構在生產、銷售、加工等環節均有企業支撐,從而服務於農業生產的各個環節。如我鎮擬建的蛋禽協會,就依託我鎮規模較大的孵抱、運銷、加工等個體戶,從組織形式和服務內容上將會更加完善;三是要建立組織、農民、企業的利益共同機制。中介組織在服務農民時,可採取各種形式,發展經濟實體,與農戶、企業建立產品(商品)供銷關係,明確農民、企業、組織之間的利益分配原則,從而壯大組織實力,擴大組織規模,完善服務功能和服務內容,更有利於推進農業產業化的發展。

4、健立健全農業產業化發展風險保障機制。一是應建立產業化發展風險準備金,制定具體的風險金管理和使用辦法,重點就放在對公司、農戶的風險補償方面;二是完善企業與農民的風險保證行為,規範兩者的生產、經營行為;三是實行商業化風險運作,讓保險公司等中介組織介入農業產業化發展,採取個體投保或股份合作等辦法,減輕政府壓力,增大風險理賠保障,維護投保者利益,提高農戶和企業生產積極性;四是成立風險保障領導機構,在政府部門的領導下,讓風險雙方共同參與,確保風險保障機制得以公正、客觀地執行。

5、促進土地的合理流轉,推進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在第二輪土地承包的基礎上,可透過轉包、轉讓、互換、入股、出租、兼併等形式,引導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有序流動,完善土地流轉使用制度,制定土地流轉優惠政策,以使農用土地向農業經營能手轉移,促使土地相對集中,以推動農業產業化的基地建設和龍頭企業建設。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一是不能搞強迫命令,以農民自願為前提;二是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三是不能改變土地的所有權;四是要完善流轉合同,不能放任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