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司法考試改革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猶如一顆重磅炸彈在司考界炸開了花。被譽為“天下第一考”—司法考試的重大變革引起考生熱議,法律教育網司考論壇上也有學員對於能否參加2016年司法考試以及考試透過以後能否順利拿到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表示擔憂。
《意見》中規定了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取得國家統一的法律職業資格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並獲得透過,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眾所周知,當前國家司法考試的報考條件中關於學歷背景要求的描述是“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對比《意見》中的要求要寬泛很多,只要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就可以報考司法考試,這其中涵蓋了自考、成考(函授、業餘、電大、遠端、脫產)等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考生。《意見》的規定,將學歷條件限制為“全日制本科”,限制了自考和成考學歷的考生;對非法本考生添加了“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獲得其他相應學位從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的限定條件,限制了非法本考生的報考。
那麼,參加2016年司法考試的`考生會不會受《意見》影響呢?答案是否定的。政策是在一定時間內的歷史條件和國情條件下,推行的現實政策。司法考試關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司法考試放寬政策尚在時效內,戶籍在放寬地區的法律類專業專科考生仍然可以報考2016年司法考試,在此情況下對本科生報名進行限制顯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有內部訊息確認,2016年司法考試報考條件不會有大的變動,自考、成考以及非法本考生可以安心備考。根據政策的穩定性,以及《意見》中規定的實行“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可以推知,報名政策不變的情況下,領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條件也不會變動,不會出現司考論壇中學員說的“透過考試卻領不到證書”的情況。需要提醒的是,2017年發生變革的可能性極大,如果致力於透過司法考試,從事法律職業,建議狠狠抓住2016年司法考試的機會,爭取一舉透過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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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試該如何備考
十八屆四中全會(2014年10月),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提出:應推進司法考試的改革,只有經過正規法律本科學習的人才有資格參加司法考試這一意見。此訊息一出,引起了老師學生的一片爭論,其中不乏反對聲音 “限制學科,這是對非法本的歧視,是學科利益壟斷。”“法律訓練對人格的培養並沒有什麼獨特性。就法律知識來說,如果能夠透過司法考試,說明其掌握的知識已經夠了。有很多偉大的法官並不是法律本科畢業的。”
自此,很多考生開始擔心司考改革會不會限制非法本學生報考?從當前情勢上看,考生們的憂慮是多餘的,2017年司法考試非法本目前是可以參加司考的。
主要原因有:國家正大力加強法制建設 司考改革不會與國家政策趨勢相悖。
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三次會議透過《關於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會議指出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加強對法律職業人員的管理,把好法律職業的入口關、考試關、培訓關,提高法律職業人才選拔的科學性和公信力。
目前,很多地區的司法工作人員很多都是非法本專業。國家要加強“對國家司法工作人員的管理考核制度”,那麼一定會鼓勵司法工作人員加強法律學習,鼓勵未取得司法考試證書的參加司法考試,加強法律知識專業度。如果說司法考試報考“必須是法學專業”這一門檻,那很多在職司法工作人員將無資格報考司考,這與國家大力推進法治的趨勢相悖,所以非法本將無法司考的可能性非常小。
原因二:司法考試改革需要時間實施,2017年司法考試改革可能性不大,但改革勢在必行,司考難度可能會越來越高。
從2002年第一次司法考試至今,已有13年未進行過重大改革,隨著國家大力提倡依法治國的相關政策,司考改革勢在必行。
關於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改革,現在僅停留在透過意見階段,還未出臺任何相關草案和檔案說明。按常理來說,任何法令規章條例的出臺,從提出草案到收集意見,再到最後真正的落實實施,必將經過一到兩年的時間,究竟怎麼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