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這些房屋不能出租
轉眼又到了畢業季,畢業面臨著租房,由於很多人無租房的經驗,很容易陷入租房陷阱中,如哪些房屋是不能出租的?您瞭解過嗎?遇到這類房屋應該怎麼辦?請看我們的小編為您詳細的介紹。
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一、未經綜合驗收的新建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過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者,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有關法規,二是對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脅。
二、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能出租。
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權屬關係,從而就沒有租賃的法律基礎。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一個要件。
三、沒有房屋租賃證件的房屋不能出租。
雖然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一個要件,但它不是惟一的要件。要使租賃關係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產所有證及其他有關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為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
四、未經原出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人不能擅自將所租房屋再轉租出去。
如果未獲得原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紛,原承租人會因侵權而被原出租方起訴,並被罰款。
五、屬於違章建築的房屋不能出租。
有的單位或個人未得到規劃部門的批准,私自建起房屋並出租,對於這類房屋,不但規劃部門要對其罰款,強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門也會因其無產權證和租賃證而進行處罰。
六、產權屬於共有的房屋但共有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不能出租。
即使是大多數共有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為這樣就會對不同意的共有人造成侵權。
七、已經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
已經進行抵押的房屋的所有權人在行使權力時在法律上已經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也是一個法定程式,否則出租行為無效。租房不要落入路邊“小廣告”的溫柔陷阱。
以上就是關於關於不能出租的房屋的介紹了,希望您在租房的時候一定要對房屋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千萬不要盲目簽訂租房合同,如果您不小心租到了這類房屋,應該怎麼辦?可以解除租房合同嗎?請聯絡我們的專業律師為您進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