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範大學金融學專業介紹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才兼備、能滿足與金融有關的工作崗位要求的'應用型高階金融人才。金融學專業的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應具備如下能力:
1.掌握金融學科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初步形成專業研究方向,並具有獨立的科研能力。
2.能運用現代經濟分析方法和計算手段。
3.能比較熟練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
4.能勝任金融研究、金融管理或金融教學工作。
二、研究方向
1.金融理論
2.資本市場
3.商業銀行經營管理
4.金融開放與金融安全
5.房地產金融
6.農村金融
三、修業年限
碩士生修業年限為2-3年。全日制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2年;非全日制碩士生和生源為跨專業、同等學力的碩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2.5—3年。基本修業年限為3年的碩士生,若以第一作者且第一署名單位為東北師範大學在SSCI檢索源刊物上或學校規定的國家級刊物上發表與碩士論文相關的論文1篇以上(含1篇),或在CSSCI檢索源刊物上發表與碩士論文相關的論文2篇以上(含2篇),經本專業碩士生導師組稽核同意後,可申請提前畢業。
四、畢業學分和授予的學位
碩士生在規定修業年限內完成課程學習,修滿30學分,透過學位論文答辯,符合畢業資格,准予畢業,並授予經濟學碩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