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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酒店業營改增後如何加強財務管理論文

探析酒店業營改增後如何加強財務管理論文

1、營業稅和增值稅的定義及區別

增值稅指的是對商品生產、流通以及中間諸多環節產生的新增價值或者是商品產生的附加值徵收的流轉稅,增值稅也屬於價外稅。而營業稅指的是對在我國境內提供的一種轉讓無形資產或者是銷售不動產、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或者是個人,就其獲得的營業額進行徵收的一種稅費,營業稅屬於再次徵稅。因此,營業稅和增值稅二者最大的區別在於一個是在商品流通中轉環節過程中對增值部分計算稅費,而另外一個則是在實現了所得的基礎之上對營業收入的所有費用進行計稅。

2、營業稅改增值稅對酒店企業財務的影響

2. 1 適用稅率和計稅基數變化。( 1) 試點前。在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之前,營業稅是業企業的營業額作為計稅基數來計算出應繳的營業稅的。( 2) 實施後。在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之後,則應該按照相應的增值稅稅率或者說是徵收率來重新計算企業應繳的增值稅。而應繳的增值稅則是按照具體的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來實現的。對於增值稅的計稅基數而言,不管是一般的納稅人的進項稅額以及銷項稅額,還是對於小規模的納稅人來說都是按照不含稅價進行計算的。而且企業還需要重新登記應繳稅金核算賬目,並且按照增值稅的計算方法進行應繳稅金核算,並且填制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進行納稅申報。當前酒店業在原稅制下被歸屬到了服務業的納稅主體當中,也就是需要按照營業收入的5%計算納入到繳納的營業稅中。在實施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之後,需要參照試點方案中運用現代服務業6% 的增值稅率,如不需要考慮增值稅受到“進項抵扣”方面的影響,酒店業的稅負應該是提升一個百分點。但是,具體到某一個確定的酒店是否真的會增加稅負主要應該看其獲得可供抵扣的進項稅額多少。而針對計稅基數來說,酒店的營業稅應該以營業額當做是計稅基數進行計算得出交稅額,而應交增值稅的計稅基數應該按照具體的銷售環節當中發生的具體的銷項稅額然後減去在採購環節當中出現的進項稅額二者之差得到應交稅額。

2. 2 對定價機制將產生影響。相對而言,服務業的定價機制相對更加靈活,但是影響服務價格的因素非常多,因此,針對服務業稅收方面的變化有可能影響到具體的服務價格的制定。例如,某酒店營改增之前服務業務營業稅稅率適用於5% ( 一般納稅人) ,客房房價假設為100 元/間/晚,減去5 元的營業稅後可獲得了淨收入是95 元,暫不考慮另外的附加稅費。在實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之後,酒店客房收入的增值稅稅率適用於6% ( 一般納稅人) ,假設以同一房間房價來看,以6% 來計算酒店的增值稅,也同樣獲得95 元的淨收入,從理論上來說客房價格將有可能被提升到100. 7 元/間/晚。針對這種情況,至於酒店是否應該提高價格,雖然有很多酒店目前都是這樣做的,都用此作為酒店提價的藉口,但是酒店具體的做法還是應該看酒店的價格決策策略、酒店在市場競爭當中佔據的競爭地位以及酒店的業務細分狀況等等多方面的因素決定的。

2. 3 對財務核算將產生影響。( 1) 試點前。試點前,主營業務收入反映含營業稅的銷售收入。( 2) 實施後。試點後主營業務收入反映的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收入,即使實際稅負變化不大,淨收益絕對額不受影響,企業的利潤率( 利潤÷ 主營業務收入) 也會上升。此外,增值稅不反映在損益表中,在賬務處理上也與現行營業稅不同,都會影響企業財務報表的資料結構。企業在進行核算分析、經營決策時,需重新審視其毛利率、淨利潤率等指標。

2. 4 對發票使用管理將產生影響。增值稅專用發票相比營業稅服務業地稅普通發票而言,稅務部門管理和稽查更加嚴格,違法處罰的力度更大,因為其直接影響酒店對外提供服務產生的銷項稅額和酒店日常採購商品、接受服務環節產生的進項稅額,進而直接影響酒店增值稅的繳納金額。因此增值稅發票的開具、使用和管理上各個環節都非常嚴格,我國《刑法》對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虛開、偽造和非法出售與違規使用增值稅發票行為的處罰措施都做了專門的處罰規定。

2. 5 對稅款計算的影響。酒店在營改增之前稅款計算方法簡單,直接用當月收入乘以適用稅率計算得出,不需要考慮是否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而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後,酒店稅款計算方法較複雜,首先酒店收入是含稅收入需要先還原成不含稅收入,即不含稅收入= 含稅收入÷ ( 1 + 所適用的增值稅稅率) ,然後由不含稅收入乘以適用稅率算出應繳納的銷項稅額,再根據酒店在採購過程中所獲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用於員工部分不可抵扣) 上載明的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進行衝抵,酒店所應繳納的增值稅稅額即是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的差計算得出。兩種稅額的計算方法所計算出來的稅額有很大的差距,而且目前大多數酒店所承擔的稅金都有較大幅度的降低,酒店繳納增值稅稅額的多少與採購環節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有重要聯絡。

3、酒店業營改增後加強財務管理的對策

3. 1 夯實及改進財務管理和相關核算方式。對於酒店企業而言,應充分發揮出企業自身的管理優勢和特點,夯實企業財務管理基礎,全面提升企業品牌效應。還必須對酒店企業的運營預結算系統、財務會計和成本管理做出合理評估,保障酒店企業財務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保證會計資訊的準確性,儘可能地享受最大的稅改利處,因此必須對酒店企業當前的會計系統和資訊科技進行科學的'評估及改進。進一步調整好酒店企業的相關制度流程,調整《會計核算制度》和企業財務資訊化處理方法等等,確立專案增值稅主體,建立增值稅臺賬,進一步明確酒店過程中應該承擔的經濟責任。

3. 2 做好納稅籌劃。針對物資採購等一些外購業務,應該儘可能地選用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處購買,獲得增值稅發票以此當作進項稅額進行抵扣,降低增值稅稅負。針對運營過程中採購的材料,可以透過企業總部集中採購,並且獲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再由各個運營專案零星零用; 對於大型裝置的採購,在實施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後可以選擇租賃換做採購的形式,而且進項稅額還能夠抵扣,能夠實現節稅的目的。總而言之,在經濟業務籌劃的過程中,應該儘可能地選擇增加合法進項稅額抵扣的經濟業務流程,儘可能地降低企業稅收負擔,為企業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

3. 3 加強對酒店企業人才地培養。隨著我國稅收政策地持續改善,實施營改增之後,對於酒店企業財務管理人員的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都提出了更大的要求。因此,酒店企業必須進行定期或者是不定期對企業內部財務管理人員以及有關人員開展專業知識培訓,全面提升財務人員的綜合素質,進一步增強財務人員對於增值稅稅率、基本原理以及納稅環節等方面的認識,更加清楚地認識到應該如何對可抵扣進項稅進行劃分,培養財務人員在採購材料相關部門索要合法發票的意識,保證在稅制改革之後能夠做到熟練操作。不僅如此,還需要不斷引進更多高素質綜合性人才,尤其是在選拔人才方面,應該把財務人員的稅收法律意識以及專業理論知識當作重點考察內容,建立優秀的納稅籌劃隊伍。

3. 4 加強酒店企業內部管理。對於酒店企業而言,應該轉換思路,進一步深化認識,轉變財務管理思路和稅務思維,對當前的經營管理以及相關業務流程進行改革,改革酒店企業內部管理意識。此次“營改增”主要是根據對酒店企業設定的徵收稅率以及計稅方法,對於當前大部分酒店企業的粗放式管理水平以及傳統的管理方法的情況下,酒店企業必將面臨更大的稅負壓力。

綜上所述,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的實施既能為酒店企業帶來積極影響,也可能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這要求相關部門不斷完善稅改制度,酒店企業自身也應立足於實際,不斷調整自身經營模式,充分利用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帶來的機遇,進而提高自身的綜合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