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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會計的內容

關於稅務會計的內容

一、 主營業務收入的稅務會計處理

主營業務,是指納稅人主要以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金融保險、郵電通訊、文化體育、娛樂、旅遊、飲食、服務等行業為本企業主要經營專案的業務,以及以開採、生產、經營資源稅應稅產品為主要經營專案的業務。

營業務稅金及附加,是指企業在取得上述主營業務收入時應繳納的營業稅、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基金等。

企業兼營上述業務,會計處理是單獨核算兼營業務收入和成本的,其發生的有關稅費,按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進行稅務會計處理。不能單獨核算兼營業務收入和成本的,其發生的收入、成本和有關稅費按其他業務收入和支出進行稅務會計處理。

增值稅納稅人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按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進行稅務會計處理。

企業以預收帳款、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產品)、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勞務,建築施工企業預收工程費,應按《財務會計制度》和稅法規定確定收入的實現,並按規定及時計繳稅款。

(一)取得(或確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計算應交稅金及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二)繳納稅金和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三)資源稅納稅人在採購、生產、銷售環節的稅務會計處理

(四)主營房地產業務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一)取得(或確認實現)主營業務收入計算應交稅金及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土地增值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文化事業建設基金

(二)繳納稅金和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資源稅

--應交土地增值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文化事業建設基金

貸:銀行存款

(三)資源稅納稅人在採購、生產、銷售環節的稅務會計處理:

1.收購未稅礦產品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材料採購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2.自產自用應徵資源稅產品,在移送使用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等科目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3.取得銷售應徵資源稅產品的收入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4.繳納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資源稅

貸:銀行存款

(四)主營房地產業務企業土地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稅法規定,對主營房地產業務的企業,在房地產專案開發中,已發生的不動產銷售收入和收到房地產的預收帳款時,按規定預徵土地增值稅,專案完全開發完成後再進行清算。標準住宅預徵率為1%,別墅和豪華住宅預徵率為3%。

1.發生銷售不動產和收到預收帳款時,按預徵率計算出應繳土地增值稅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預繳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2.專案竣工結算,按土地增值稅的規定計算出實際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時,對比已預提的土地增值稅,並進行調整。

(1)預提數大於實際數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紅字,差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紅字,差額)

反之,編制會計分錄

借:營業務稅金及附加(藍字,差額)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藍字,差額)

調整後的貸方發生額與借方發生額對比的差額,作為辦理退補稅款的依據。

(2)繳納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3)稅務機關退還稅款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

二、非主營業務收入或非經常性的經營收入的稅務會計處理

(一)企業轉讓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取得租賃收入,記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核算,其發生的成本費用,以及計算提取的營業稅等稅費記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

1.取得其他業務收入計算應交稅金及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其他業務支出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土地增值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2.繳納稅金和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土地增值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二)銷售不動產的會計處理

除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外的其他納稅人,銷售不動產屬於非主營業務收入,透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核算銷售不動產應繳納的營業稅等稅費。

1.取得銷售不動產屬收入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固定資產清理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土地增值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2.繳納稅金和附加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應交土地增值稅

--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其他應交款--應交教育費附加

貸:銀行存款

三、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的會計處理,與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基本相同。

(一)企業繳納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使用“所得稅”科目和“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

(二)個人投資者按月支取個人收入不再在“應付工資”科目處理(即不再進入成本,年度申報也就不需要對該專案作稅收調整),改按以下方法進行會計處理:

支付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資者個人設定明細帳)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編制會計分錄

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按投資者個人設定明細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