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一、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合同解除後的法律後果、合同解除後的法律責任
1、合同法第97條規定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合同法的規定確立了合同解除的兩方面效力
向將來發生效力,即終止履行;合同解除可以產生溯及力(即引起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3、合同解除與損害賠償
合同解除與損害賠償可以並存。
二、合同解除後的違約責任
1、解除合同違約責任
2、解除合同違約金
3、合同解除與違約責任
4、解除合同與要求違約金可否並存
三、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合同解除權訴訟時效、合同解除權的`消滅、合同解除權除斥期間
1、單方有權解除合同權利的存續期間,如屬於法定解除或約定解除合同的適用情況,享有解除權的一方應當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
2、合同法第95條規定
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3、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期限,如果有法律規定期限按規定,沒有法律規定但當事人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時按照約定期限行使,既沒有法律規定又沒有約定的,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該權利消滅。
4、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方式
透過法院判決或仲裁機構裁決;
單方面通知對方解除,但如果對方不同意解除,還要透過法院或仲裁機構。
5、並不是一方的任何違約行為都足以使對方有權解除合同的,只有當一方出現重大違約、根本違約或違反合同條件時,對方才能解除合同。
6、如果屬部分違約,可協商部分解除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7、合同解除權的特徵
在時間上,合同解除權的行使應在合同解除的時間限度內。
在事實上,合同解除權的產生依賴約定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的出現。
在效力上,合同解除權行使後即發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在性質上,合同解除權屬於一種民事權利。
8、使解除權人儘快履行通知義務,對通知可設定一定的期限(如30天),如其不在該期限內發出通知,應視為解除權人放棄行使解除權。
9、對異議行使異議權的期限,也應加以限制(如15天),逾期視為放棄異議權,發生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
10、異議方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