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合同樣本分享
供貨合同是關於廠商或是供貨商出貨給代理或是商鋪的合同。以下是供貨合同樣本分享,歡迎閱讀。
供貨合同樣本分享1
合同編號:
供應商編碼:
適用區域:
甲方:(需方) 簽訂時間:
乙方:(供方) 簽訂地點: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貨物:
品牌: 系列編號:
備註: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
1、貨物目錄及相應的電子圖片、貨物圖冊(貨物品牌、品名、企業貨物編號)及報價單,報價單是合同附件之一。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效證件如下: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書,同時還應提供乙方的企業介紹、各種證書、檢驗報告及貨物介紹、摺頁等宣傳資料。
3、貨物材質小樣或樣品等。
三、貨物質量、技術要求:
1、乙方確保發出的貨物為質量合格貨物,貨物均應符合或超過中國國家傢俱行業標準對貨物的檢驗測試。保證貨物貨源的供應按約定期限交付。
2、 貨物包裝內應有用中文標示出明確可辨的貨物名稱、規格、型號、等級、顏色以及生產廠名稱、地址、電話等,貨物外包裝應具有相應的強度、適宜搬運的規格尺寸及其它注意標誌。
3、對因有質量問題的貨物進行檢驗並作相應維修、調換或退貨處理,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全部法律責任。
4、對國家有環保或其它技術要求的貨物,須向甲方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材料和生產許可證。
四、貨物的訂購、運輸、驗收及售後服務保證 1、甲方派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相應部門的專職人員進行日常的貨物查詢、接受訂單、資料管理、對帳結算等業務。
2、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目錄中的所有貨物,若其中某種貨物已不生產或無法提供,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隨時提供新增貨物樣品、圖片、價格等相關資料。
3、乙方按附件中貨物價格進行供貨,乙方提高或降低貨物價格,須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對超過訂單價格不予支付。
4、乙方接到甲方訂單(傳真或電子郵件)及收到貨款之日起標準貨物七天內發貨到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因未按時發貨,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或者乙方應當按照每日千分之五作為對甲方的損失補償金。
5、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要求對貨物進行包裝,並隨貨提供相關說明書、貨物合格證、保修卡等有關資料。
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貨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進行初驗,如當時發現與甲方訂單貨物不符時,甲方有權拒收,並及時通知乙方,由乙方另行送貨,由此產生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經驗收確認貨物有質量問題或有短缺時,甲方指定人員或甲方客戶在驗收現場向乙方配送人員提出異議,乙方或乙方配送人員將根據客戶需求,給出解決方案,最終讓客戶滿意。
8、甲方或者消費者提出的貨物質量問題,應及時透過書面形式及圖片資料將具體情況反映給乙方,乙方在收到質量報告後一週內對問題進行核實及做出退貨或換貨的處理。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1、 甲方應保守合作事宜的商業秘密,維護乙方及貨物聲譽,積極開展貨物的市場銷售。
2、 乙方不得有傷害甲方商譽的言論和行為。
3、 乙方協助並支援甲方做好貨物銷售及企業形象的宣傳,提供適於設計人員、銷售人員學習的貨物知識、安裝知識、售後服務的資料,提供合理數量的銷售印刷品、技術和安裝手冊及其它相關資料。
4、 乙方應對甲方訂單貨物涉及的包裝、運輸、安裝、售後服務等出現的問題需在2天內瞭解情況,並在5天內給予解決方案。
六、價格及返利、結算
1、價格:鑑於甲乙雙方旨在建立長期合作伙伴關係,乙方向甲方提供貨物價格為最低出廠價,保證向其它銷售商的貨物價格不低於此價,若低於此價,一經甲方發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訂該款貨物累計超出部分200%的賠償金。
2、返利:甲乙雙方在商定的價格基礎上,乙方同意按甲方訂貨額給予折讓返利,折讓金額從訂貨額中直接扣除。返利標準如下:
(1)返利金額:在合同期內按甲方給乙方實際結算貨款的總額計算。
達到______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______ %;(備註: )
達到 ______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 ______ %;(備註: )
達到 ______ 萬元(含)乙方向甲方返利總額的______ %;(備註: )
(2)返利時間:
(3)返利支付方式:
3、合作期間內的特價貨物或促銷貨物的價格,乙方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雙方對於此類貨物的結算另行核算。
4、結算方式:訂貨付30%以上訂金,訂貨週期為 個工作日。所訂貨物準備齊全、驗收合格,餘款到帳辦理髮貨。
七、協議生效與終止
1、甲、乙雙方簽定合同之後3個月為試銷期。在試銷期內,雙方無異議,合同期限將順延為一年。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終止協議,須提前兩月通知對方。合同終止的叄周內雙方完成結算,並結付餘款。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理人: 代理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供貨合同樣本分享2
甲方(購買方):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石材供料達成如下協議:
一、關於合同標的物
甲方因位於**的**建設工程需要,向乙方購買石材(石材的名稱、數量、規格、單價和暫定總價等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單》)。
二、關於質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質量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定: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雙方約定根據 企業標準確定本合同石材質量標準。
4、封樣標準。如採用本質量標準,須根據石材質量鑑定需要,將相應石材進行封樣,甲、乙雙方各持同質同量的石材封樣樣品一份。
5、特別約定標準。甲、乙對石材質量特別約定如下:
三、關於石材色差
甲、乙雙方一致確認,石材系天然貨物,故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的石材若存在合理範圍內的色差,甲方對此予以諒解。乙方應儘可能減少所供石材的色差,並將色差保持在合理範圍之內。如果石材色差超過合理範圍,甲方有權要求調換。但是,如果各批次供應的石材色差可使用於建築物不同立面或處所而不致影響建築物整體視覺效果的,則甲方對此予以諒解。
四、關於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義務按標的物約定的規格要求進行一般加工製作。如甲方對特定石材需要進行異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異形加工圖樣並附具體加工要求的書面說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託第三方進行加工。異形加工的加工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關於供貨期限
本合同的供貨期採用以下第( )方式確認定:
1、自本合同簽訂後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
2、自甲方書面通知之次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貨應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個工作日內分批供貨。自甲方通知該批次供貨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完成該批次石材的供貨。但是,甲方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應當通知乙方開始供貨。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內通知乙方供貨,則該通知期限屆滿之日視為乙方應當開始全部石材供貨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開始供貨應當提前 個工作日,作為乙方備貨的合理期限。
4、特別約定期限。甲、乙雙方特別約定供貨期限為:
六、關於交貨方式與交貨地點
本合同交貨方式和交貨點採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貨至甲方指定的位於 工地或材料倉庫。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在乙方營業地或乙方指定的位於 材料倉庫自提。 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代辦託運。運輸費用和裝卸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為甲方辦妥託運手續後,視為貨物已交付。
七、關於石材驗收
1、甲方指定 、 為驗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簽訂本合同的代理人視為當然的驗收人。甲方的辦公電話和上述人員的通訊電話分別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條第(1)項即乙方送貨方式交貨的,甲方須在乙方將石材運至交貨地點並通知甲方驗收人後的6個小時內受領貨物,並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2)項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貨的,甲方應在裝車前完成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按本合同第六條第(3)項交貨的,第一承運人對貨物數量和表面質量的驗收視為甲方的驗收。
3、甲方不能及時驗收的,乙方有權進行提存。有關提存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在數量和表面質量進行驗收後的十日內完成實質性驗收。如有質量異議,應當在實質性驗收期限屆滿前以書面方式向乙方提出並向乙方附送質量問題的初步證據。否則,視為實質性驗收符合合同約定。
5、甲方將石材使用於建築物,視為甲方已完成對石材的實質性驗收。
八、關於合同價款與支付方式
1、合同價款。本合同暫定價為人民幣__ _____元,其中石材價款為人民幣____ 元,加工費為人民幣_____元。供貨結束後,按實結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簽訂後_ ____日內,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____%作為預付款,即計人民幣______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至合同總價款的 %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款的 %,即應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供貨結束後,雙方進行按實結算。結算後的 日內,餘款一次性付清。
九、關於貨款結算
供貨結束後,乙方應將結算單及供貨清單影印件送交甲方。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後十日內進行稽核,並提出稽核意見。如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結算單後30日內未提出稽核意見,則視為甲方對乙方的結算價無異議。
十、關於合同的擔保
本合同簽訂後的 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合同價款的20%的款項即人民幣 元作為定金。如果甲方違約,則乙方有權沒收定金;相反,如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甲方向乙方支付預付款且預付款的總額超過合同總價款的20%的,則超過部分作為預付款。預付款計入供貨進度款。在雙方沒有違約,或雖有一方違約但另一方放棄追究違約責任的情況下,定金款項在最終結算時計入貨款。
十一、關於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合同的變更。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提出變更,需經另一方的書面認可。但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甲方對增加的供貨數量的驗收視為書面確認。
2、合同的解除。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誠信履行,不得隨意解除。如經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則雙方應簽訂書面解除協議。但在下列情況下,一方享有解除權:(1)甲方遲延付款達30日以上或遲延付款的數額在應付貨款的30%以上,乙方有權解除合同;(2)乙方供貨遲延達30日以上或遲延履行數量達應供貨數量的30%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二、關於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付款,應按遲延支付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遲延供貨,應按遲延供貨的貨款的日萬分之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一方違約而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後,另一方仍有權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三、關於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四、關於其他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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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附則
1、本合同表面清潔,沒有任何塗改。如有塗改,則需雙方在塗改處加蓋印章或按捺指印方為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