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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學生手抄報

關於法律的學生手抄報

導語:法律,是我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是一個國家治安的保障,是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是人們用來保護自己的武器。以下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於法律的學生手抄報,歡迎借鑑!

關於法律的學生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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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法律的漫想

法律是和諧之基,法律源於法則。自人類誕生伊始,法則便如春風化雨般緩緩滲透到生活之中。生死輪迴、四季更迭、晝夜交替似乎就是法則有目的地管理著世間萬物。那時,遼遠的天空便是萬物的主宰,是人們心中不可侵犯的神聖領域,人類的發展必須遵守法則。

斗轉星移,滄海桑田。人類文明發展得如此之迅猛,法律猶如一個孩童,懵懂之間,只懂得維護自己的利益,又或許是被那些統治階級的利益矇蔽了心智,在權利的角逐中玩得不亦樂乎。幸而,這世上有著無數的仁人志士,他們以死進諫,鮮紅的血液充斥著他的視野,殘痛的教訓令他銘記在心,每每想起,仍覺心悸不已。所有這些,終是將他從對權力的狂熱追求中清醒過來,跌跌撞撞地走上成長的道路。

《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的頒佈,猶如破曉前的一聲清亮的雞啼,穿破重重霧靄,為迷途中的人兒指明前進的方向。此時的法律,猶如渴望自由的少年,一路向前飛奔,卻無奈前路曲折坎坷。叢生的荊棘張牙舞爪地迎面而來,剛剛蛻去青澀的少年呵,如何能抵得住這如潮水般洶湧的衝擊?於是他不得不屈服——屈服於強權的壓迫。他們肆意地傷害他,妄想將他變成手中的傀儡,他又豈能如他人所願?他,是千千萬萬人民心中的信仰,他是為人民而存在,因人民而成長的,人民的信仰便是他力量的源泉,他怎能傷害信他敬他的人呢?況且,他能清晰地感應到人民群眾壓抑的痛苦,以及那雖微弱卻不容忽視的渴望自由解放的願望。於是他暗中積蓄力量,不斷克服自身的.缺點,改進自己的不足,他在等待一個時機——一個奮起反擊的時機。

終於,蒼天不負有心人,滾滾的雷霆從天而降,打得那些反動勢力落花流水。面對他們的憤恨,絕望,他只淡笑:“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任醞釀許久的暴雨淋在他的身上,此時的他,早已不是當初的稚嫩與浮躁,他的面龐透露著沉穩與堅毅,他的眼中不時閃過睿智的光芒。經歷了風雨的天空,散去了遍佈的陰雲,久違的陽光灑落下來,五彩的光芒烘托著他。

風雨的洗禮不僅未曾使他狼狽,反而更顯露出他別樣的風采。此時向我們走來的他,是代表了人民的意志,是真正要為社會服務的,他已經有能力時時刻刻保護人民的利益。面向遼遠的天空,他喟嘆:這個秋天,是多事之秋,更是收穫之秋。

在一個人的一生中,總會有相互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美與醜,人性的光輝與醜惡交織在一起,影響著一個人,我們相信,坎坷總是暫時的,光明總在不遠處!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關於法律的名言

1、法立於上則俗成於下。——蘇轍

2、法律不可能給每個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於全體和大多數人,我們就該滿足了。——李維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4、法律的基礎有兩個,而且只有兩個……公平和實用。——伯克

5、法律的力量應當跟隨著公民,就像影子跟隨著身體一樣。——貝卡利亞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誘導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們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7、法律的制定是為了保證每一個人自由發揮自己的才能,而不是為了束縛他的才能。——羅伯斯庇爾

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沒有發言權的。——西塞羅

9、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格老秀斯

10、法律和制度必須跟上人類思想進步。——傑弗遜

關於法律的手抄報資料:關於法律的故事

2004年1月10日的上午,福建省南平市一中學14歲的初二學生曉化來到南平的塔前街上玩,在科任老師的女兒小琪的邀請下來到了老師家玩。可沒想到的是一個小時之後,就在這裡,一起命案發生了。

經過警方勘查得知,曉化是趁小琪的父母到臥室打電話的時候,將小琪殘忍殺害的,之後曉化還搶走了手機一部、玉手鐲一個和三百多元的現金等物。於是民警們隨即對曉化進行抓捕,下午3點就將其抓捕歸案。

據瞭解,曉化是一個農村孩子,平日裡非常老實,對於他搶劫殺人的事實,很多人都感到無法相信。

村民們說,曉化是家裡最小的一個孩子,由於家庭經濟非常困難,曉化在小學畢業時,父母就已經供不起他讀書了。

可是曉化的老師認為這個孩子很聰明,而且學習也挺用功。在老師的爭取下,曉化上了初中,成了南平市塔前中學的寄宿生。記者發現,就在案發前一段時間裡,曉化在學校裡已經開始發生變化了。由於他表現不好,被老師撤去了副班長的職務。而曉化家的鄰居們也想起了不久前在曉化家發生的一起盜竊事件。

命案發生後,介入調查的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辦案人員也得知了一些情況。這個被告家庭條件不好,卻經常借錢消費,向店鋪賒賬。曉化殺了小琪以後,將拿到的現金、手鐲、半導體收音機還給店鋪平賬。

2004年5月9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公開開庭。法院依法認定曉化搶劫罪成立,並當庭判處被告人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其個人財產2000元。

對於自己所做的一切,曉化後悔不已。在接受記者的採訪時,曉化說:“我想跟他們講對不起,我知道現在說對不起已經沒用了,也不指望他們能原諒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