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保基金在一二三級醫院和基層醫療的花費比例
醫保基金在一二三級醫院和基層醫療的花費比例
(一)在三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5%,職工支付15%;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二)在二級醫院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87%,職工支付13%;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2%,職工支付8%;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三)在一級醫院以及家庭病床發生的醫療費用:
1.起付標準至3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0%,職工支付10%;
2.超過3萬元至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5%,職工支付5%;
3.超過4萬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97%,職工支付3%。
(四)退休人員個人支付比例為職工支付比例的60%。
醫療保險是醫療費用保險的簡稱,指提供醫療費用保障的保險,它是健康保險的`主要內容之一。醫療保險的作用是,當被保險人發生大額醫療費支出時,可得到經濟上的幫助,對於因患一般性疾病而支付的小額醫療費用,可以視為日常生活開支,醫療費用主要包含醫生的門診費用、藥費、住院費用、護理費用,醫院雜費、手術費用、各種檢查費用等。各種不同的健康險保單所保障的費用一般是其中的一項或若干項之組合。
醫療保險只對因疾病引起的傷殘負責給付,所以應該對醫療保險中的“疾病”含義有清晰瞭解。首先,疾病須是由非先天原因所引起。有些先天就存於體內的疾病,比如先天性心臟病,則不屬於醫療保險範圍。其次,疾病須是人身體內部原因所致。某些最初誘因來自外部的疾病,如傳染病或流行性感冒等,因為外來誘因侵入體內後使疾病的形成需要一定的時間,所以應被視為內部原因所引起。第三,疾病須是偶然性原因造成。人生以健康為常態,疾病的發生必須由於偶然的原因,並且可以用藥物、手術等手段治療。換言之,須有病因,還能治療。年老衰弱等自然現象,人雖然呈現出病態,可以透過打針、吃藥來維持健康,但因沒有病因,所以不屬於疾病。下面將介紹的是幾種常見的醫療保險,即普通醫療保險、住院保險、手術保險和特種疾病保險、住院津貼保險、綜合醫療保險。
1.普通醫療保險 普通醫療保險給被保險人提供治療疾病時相關的一般性醫療費用。主要包括門診費用、醫藥費用、檢查費用等。這種保險保費成本較低,比較適用於一般社會公眾。由於醫藥費用和檢查費用的支出控制有一定的難度,所以,這種保單一般具有免賠額和費用分擔規定,保險人支付免賠額以上部分的一定百分比,保險費用則每年規定一次。每次疾病所發生的費用累計超過保險金額時,保險人不再負責任。
2.住院保險 由於住院所發生的費用往往很高,所以住院費用就被作為一項單獨的保險。住院保險的費用專案主要是每天住院費(床位費)、利用醫院裝置的費用、手術費用、醫藥費等。住院時期長短將直接影響其費用的高低,因此,這種保險的保險金額應根據病人平均住院費用情況而定。為了控制不必要的長時間住院,住院保險一般規定保險人只負責所有費用的一定百分比,而不是全部。
3.手術保險 這種保險提供因病人需做必要的手術而發生的全部費用。
4.綜合醫療保險 綜合醫療保險是保險人為被保險人提供的一種全面的醫療費用保險,其費用範圍包括醫療和住院、手術等的一切費用。這種保單的保險費較高。一般都確定一個較低的免賠額連同適當的分擔比例。
5.特種疾病保險 某些特殊的疾病往往給病人帶來的是災難性的費用支付,一般居民家庭難以承受。例如癌症、心臟疾病等。所以,人們通常要求這種保單的保險金額比較大,以足夠支付其產生的各種費用。為保戶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可以是單項,如惡性腫瘤,甚至是惡性腫瘤中某幾種癌症;亦可以是多項,把約定的幾種重大疾病一一列舉,如惡性腫瘤,心肌梗塞、尿毒症、重要器官移植、四肢癱瘓、腦中風及冠狀動脈搭橋手術等等。一旦在保險單生效之日起180天后,被保險人經一定級別的醫院診斷患有保單約定的重大疾病的,可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全數的保險金額,保險責任即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