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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學歷入戶條件

2016成都學歷入戶條件

1、辦理應屆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戶

本市生源的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技校畢業生自願到我市落戶,符合我市入戶政策,且具備與申請理由相對應的申報材料的,可以申請辦理應屆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入戶。

非本市生源的應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中心城區大專以上學歷、其餘區(市)縣中專以上學歷),且在我市落實了工作單位的,可按本人擁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親屬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所需材料:入戶申請表,學歷證明或職稱(職業資格)證書,省、市、區(市)縣人事、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聯絡函,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合法固定住所證明或入戶地戶口簿。

2、辦理大(中)專以上學歷、中(初)級技術職稱或技師(高階技工)以上職業資格人員入戶

在我市中心城區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中級技術職稱或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的;在郊區(市)縣具有中專以上學歷、初級技術職稱或高階技工職業資格的,以及因經濟建設需要引進的各類人才,年齡45週歲以下(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並在我市已落實工作單位的.市外人員(國民教育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先落戶後擇業),可按本人擁有的合法固定住所、直系親屬合法固定住所、單位集體戶、人才交流中心集體戶的順序申請本人入戶。

所需材料:公司入戶申請、單位入戶人員花名冊、市或區(市)縣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入戶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和繳納社會保險證明》、入戶人員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單位集體戶口本或本單位集體宿舍房產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