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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工作內容及流程

出納工作內容及流程

出納人員辦理資金收支業務要求有章可循,並按照規定的程式進行業務處理,才能保證出納工作的質量。

(1)資金收入的處理。

①清楚收入的金額和來源。出納人員在收到一筆資金之前,應當清楚地知道要收到多少錢,收誰的錢,收什麼性質的錢,再按不同的情況進行分析處理。其基本業務如下:

?確定收款金額。如為現金收入,應考慮庫存限額的要求。

?明確付款人。出納人員應當明確付款人的全稱和有關情況,對於收到的背書支票或其他代為付款的情況,應由經辦人加以註明。

?收到銷售或勞務性質的收入。出納人員應當根據有關的銷售(或勞務)合同確定收款額是否按協議執行,並對預收賬款、當期實現的收入和收回以前欠款分別進行處理,保證賬實一致。

?收回代付、代墊及其他應付款。出納人員應當根據賬務記錄確定其收款額是否相符,具體包括單位為職工代付的水電費、房租、保險金、個人所得稅,職工的'個人借款和差旅費借款,單位交納的押金等。

②清點收入。出納員在清楚收入的金額和來源後,進行清點核對,清點時應沉著冷靜,不要圖快。其業務如下:

?現金清點。現金收入應與經辦人當面點清,在清點過程中出納人員發現短缺、假鈔等特殊問題,應由經辦人負責。

?銀行核實。銀行結算收入應由出納人員與銀行相核對,如為電話詢問或電話銀行查詢的,只能作為參考,在取得銀行有關的收款憑證後,方可正式確認收入,進行賬務處理。

清點核對無誤後,按規定開具發票或內部使用的收據。如果收入金額較大的,應及時上報有關領導,便於資金的安排排程,手續完畢後,在有關收款依據上加蓋“收訖”章。

如果清點核對並開出單據後,再發現現金短缺或假鈔,應由出納人員負責。

③收入退回。如因特殊原因導致收入退回的,如支票印鑑不清,收款單位賬號錯誤等,應由出納人員及時聯絡有關經辦人或對方單位,重新辦理收款。

(2)資金支出的處理。

①明確支出的金額和用途。出納人員支付每一筆資金的時候,一定要知道準確的付款金額,合理安排資金。

?明確收款人。出納人員必須嚴格按合同、發票或有關依據記載的收款人進行付款,對於代為收款的,應當出具原收款人證明材料並與原收款人核實後,方可辦理付款手續。

?明確付款用途。對於不合法、不合理的付款應當堅決給予抵制,並問有關領導予電匯報,行使出納人員的工作權力,用途不明的,出納人員可以拒付。

②付款審批。由經辦人填制付款單證,註明付款金額和用途,並對付款事項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有關證明人的簽章。經辦人的付款用途中,涉及到實物的,應當有倉庫保管員或實物負責人的簽收;涉及到差旅、銷售費用等的,應當有證明人或知情人加以證明。

?有關領導的簽字。收款人持證明手續完備的付款單據,報有關領導審閱並簽字。

?到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收款人持內容完備的付款單證,報經會計稽核後,由出納辦理付款。

③辦理付款。付款是資金支出中最關鍵的一環,出納人員應當特別謹慎,要用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態度認真對待,因為款一旦付出,發生差錯是很難追回的。嚴格核實付款金額、用途及有關審批手續。

?現金付款。雙方應當麵點清。在清點過程中發現短缺、假鈔等情況,由出納員負責。

?銀行付款。開具支票時,出納人員應認真填寫各項內容,保證要素完整、印鑑清晰、書寫正確,如為現金支票,應附領票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單位證明。辦理轉賬或匯款時,出納人員應書寫準確、清晰、完整,保證收款人能按時收到款項。

付款金額雙方確認後,由收款人簽字並加蓋“付訖”章。如為轉賬或匯款的,銀行單據直接作為已付款證明。

如確認簽字後,再發現現金短缺或其他情況,應由收款經辦人負責。

④付款退回。如因特殊原因造成支票或匯款退回的,出納人員應當立即查明原因,如因我方責任引起的,應換開支票或重新匯款,不得藉故拖延;如因己方責任引起的,應由對方重新補辦手續方可辦理。

資金收支的賬務處理

出納人員的賬務處理相對而言較為簡單,其程式與會計處理基本一致。具體可分為:

(1)按照經濟業務內容設定出納賬戶。

(2)按照各項規章制度稽核原始憑證。

(3)根據複式記賬原理填制記賬憑證。

(4)登記出納日記賬和相關備查簿。

(5)財產清查,保證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6)編制出納報告。

(7)保管出納資料,按規定辦理移交手續。

?出納工作流程

出納工作是按時間分階段進行處理和總結的,因此出納員在瞭解資金收支的一般程式和賬務處理之後,要對工作有個時間的概念,以保證出納業務得到及時處理,出納資訊得到及時反映。

(1)上班第一時間,檢查現金、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

(2)向有關領導及會計主管請示資金安排計劃。

(3)列明當天應處理的事項,分清輕重緩急,根據工作時間合理安排。

(4)按順序辦理各項收付款業務。

(5)當天下班前,應將所有的收付款單據編制記賬憑證登記入賬。

(6)因特殊事項或情況,造成工作未完成的,應列明未盡事項,留待翌日優先辦理。

(7)根據單位需要,每天或每週報送一次出納報告。

(8)當天下班前,出納人員進行賬實核對,必須保證現金實有數與日記賬、總賬相符;收到銀行對賬單的當天,出納人員進行核實,使銀行存款日記賬、總賬與銀行對賬單在進行餘額調節後應當相符。

(9)每月終了3天內,出納人員應當對其保管的支票、發票、有價證券,重要結算憑證進行清點,按順序進行登記核對。

(10)其他出納工作的辦理。

(11)當天下班前,出納人員應整理好辦公用品,鎖好抽屜及保險櫃,保持辦公場所整潔,無資料遺漏或亂放現象。

出納工作的基本要求

做好出納工作並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要求出納員要有全面精通的政策水平,熟練高超的業務技能,嚴謹細緻的工作作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