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手抄報內容資料
安全的基本原則
1、保持鎮靜,趨利避害。
2、學會自救、保護自己。
3、想方設法,不斷求救。
4、記住四個電話:①“119”火警電話。②“110”報警電話。③“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④“120”急救電話。打電話不要慌張、語無倫次,必須要說清地點、相關情況,顯著的特徵。
交通安全事項
1、行走安全: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靠右邊行走;穿越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透過有效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須遵守訊號的規定;透過沒有交通訊號控制的人行道,要左顧右盼,注意來往車輛,不準追逐,奔跑;沒有行人橫道的,須直行透過,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有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不準爬越馬路邊和路中的護欄、隔離欄,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2、騎腳踏車(電動車、摩托車)安全:不滿16週歲不能在道路上騎電動車、摩托車;不打傘騎車;不脫手騎車;不騎車帶人;不騎“病”車;不騎快車;不與機動車搶道;不平行騎車;不在惡劣天氣騎車。
3、乘車安全:乘公共汽車要停穩後上下車,在車上要抓好扶手,頭、手等身體部位不能伸出窗外,管好身邊物品,防止扒竊;乘高速汽車要系安全帶;不乘超載車。
在家中如何注意防火?
家庭中的火災常由用火不慎和使用電器不當引起,同學們要注意:
l.使用火爐取暖,火爐的安置應與易燃的木質傢俱等保持安全距離,在農村,則要遠離柴草。
2.烘烤衣物要有人看管,人不能長時間離開。
3.火爐旁不要存放易燃物品。
4.生火時,不要使用煤油、汽油助燃,以防猛烈燃燒發生火災。
5.掏出的未熄滅的'爐灰、煤渣要倒在安全的地方,以防引起別的物體燃燒起火。
6.使用家用電器要符合安全要求,不亂拆卸,以免造成安全效能下降,引發火災。
7.使用發熱的電器(如電熨斗)要小心,不可使其引燃易燃物品。
8.電器使用完畢或人離開時,要及時關閉電源,以防電器過熱而發生危險。
9.使用煤氣器具要防止煤氣洩露,使用完畢應關閉氣源。
10.煤氣罐應遠離火源使用;要定期檢查,確保煤氣設施及用具完好。
騎車安全
(1)不滿12週歲的孩子,不能在道路上騎車。這是交通規則規定的。
(2)不打傘騎車。
(3)不脫手騎車。
(4)不騎車帶人。
(5)不騎"病"車。
(6)不騎快車。
(7)不與機動車搶道。
(8)不平行騎車。
中小學生騎車帶人、闖紅綠燈、並排騎車、逆向騎車、在機動車道上騎車以及騎腳踏車打手機、聽MP3等各種交通違規行為,最後還要注意,在惡劣的天氣如雷雨、颱風、下雪、或積雪未化、道路結冰等情況下,也不要騎車。
乘車安全
(1)外出乘車不要乘坐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拖拉機、黑摩的等非客運車輛,不要乘坐超員車輛,預防和減少各種安全事故的發生。
(2)上車前先看清公共汽車是哪一路,因為公共汽車停靠站,往往是幾路公共汽車同一個站臺,慌忙上車,容易乘錯車。
(3)待車子停穩後再上車或下車,上車時將書包置於胸前,以免書包被擠掉,或被車門軋住。
(4)上車後不要擠在車門邊,往裡邊走,見空處站穩,並抓住扶手,頭、手、身體不能伸向窗外,否則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5)乘車要尊老愛幼講禮貌,見老弱病殘及孕婦要主動讓座。
(6)乘車時不要看書,否則會損害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