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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同範文

活動策劃合同

活動策劃合同

活動策劃合同

客戶方:

承辦方:

一 活動現場名稱:

二 活動現場地址:

三 活動現場佈置時間:承辦方於日日時前所有活動相關的物品以及工作人員全部到位,日時結束時,雙方辦完交接手續後,承辦方開始撤出現場佈置物品。

四 策劃活動金額、專案及物品名稱(附清單,雙方確認後簽字生效,需要撤出的物品在清單上列明)

五 付款方式、時間:客戶需要預付定金人民幣元(大寫:叄萬元整),承辦方佈置完畢後,定金抵作服務費,在承辦方佈置完畢時客戶方應再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壹萬伍仟元整),待活動結束當天支付人民幣19000元(大寫:壹萬玖仟元整);最後餘款人民幣3000元待活動結束後7天之內客戶方拿到DV光碟和70張現場照片之後結清;如客戶方未在7天之內驗收DV光碟和70張現場照片,承辦方需賠償客戶方以總服務費的5%作為賠償金,以上客戶方所付款項均打入上海貝研廣告有限公司的公司帳戶,帳號為: 開戶行:

六 驗收及提出異議期限:客戶方於承辦方佈置完畢後及時驗收,對其品種、數量、質量當場進行確認或提出異議;客戶方不得以自身的變化、天氣的變化、未如數使用租用物品或提前結束活動時間等為pincai.com理由,而拒付或減付服務費。

七 租用物品丟失或損壞後賠付方式:租用物品屬正常使用磨損或損壞時,客戶方無需賠償,承辦方也不承擔因其損壞而造成的其它損失及費用;因丟失或非正常使用損壞時,客戶方需按本合同第四條表內賠償單價或市場價格賠償(三日內付清)。

八 租用物品的擺放及使用要求:承辦方應按照客戶方的現場指揮將所有的物品擺放到位(擺放完畢後,承辦方有權拒絕客戶方要求將物品重新擺放或調換位置的要求)。並配合客戶方完成整個儀式的圓滿完成。戶外所用物品中不能淋雨、水泡的物品,承辦方有權採取防護措施以避免淋雨、水泡;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客戶方承擔。

九 客戶方應提供能夠搭建物品的場地以及裝置執行時的電源。承辦方在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承辦方自行負責。

十 違約責任:(一)單方解除合同時須陪賠付對方違約金為總服務費的30%;

(二)承辦方不按時完成現場佈置時,每推遲一小時應扣除總服務費5%的費用;

(三)客戶方不按時結清服務費或不按時賠受損租用物品而超過期限的,客戶方除付清費用外,還應每日向承辦方增付欠款額的.5%違約金;

(四)客戶方擅自延長使用時間的,應加補超出時間的費用;

(五)客戶方應協助承辦方擔負起租用物品的防火、防災、防盜和正常使用等安全責任。

(六)如承辦方在活動結束後一週內未能將攝像和攝影的資料交給客戶方,承辦方須賠付對方違約金為總服務費的20%作為賠償。

十一 如活動中需要臨時增加專案或物品時,承辦方可以根據當時情況拒絕執行。如果承辦方同意執行,雙方事先協商好價格,並列出清單雙方確認簽字,所產生的費用客戶方應在活動結束當日付清。

十二 活動現場聯絡方式:

(1)客戶方活動現場負責人姓名;

(2)承辦方活動現場負責人姓名

十三 其他約定事項: 因場地原因,可能要承辦方鋪設木工板來加固地面的硬度,客戶方應在18日以前確定,否則承辦方有權拒絕此要求。確定後承辦方可以在18號進場進行鋪設,鋪設木工板的材料費、運輸費以及人工費按70元/平方米計算

(如需開發票需另加6%的稅收),具體數量按實際鋪設面積計算,所產生費用須在活動結束後當日付清。

十四 活動結束後雙方交接租用物品記錄[若無承辦方簽收,即為客戶方沒有將租用物品交還給承辦方,而在超期使用:

(1)沒有丟失或損壞,承辦方委託人驗收後現場記錄:

(2)若有丟失或損壞,客戶方委託人查驗後現場記錄: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含傳真合同)經雙方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願雙方友好合作,共同遵守。

客戶方(章): 承辦方(章):

委 託 代 理 人: 委 託 代 理 人:

簽訂時間:月日 簽訂時間:年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