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教師資格證改革內容
2016年教師資格證改革內容
考試實行機考、筆試和麵試相結合,小學教師筆試考三科、中學教師考四科,包括《綜合素質》、《教育基礎知識》、《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試講》等,考試科目增加,考試範圍和內容更廣,不指定參考教材,考試難度大大增加。
報考條件顯著提高
高校在校生只有畢業年級學生方能報考,且幼兒園和小學教師須具備專科及以上學歷,初、高中教師須具備本科及以上學歷。
認證程式更加嚴格
筆試單科成績兩年有效,且筆試各科成績合格,才能參加面試;筆試和麵試雙合格方能參加教師資格申報,部分學科還需要教學實習見習經歷。
考試費用大幅增加
筆試和麵試分別收費,收費標準在現在基礎上大幅增加。因無參考教材,考生參加培訓的費用必將增加。
第二大變化:教師資格證每5年一註冊 2年考核不合格撤銷資格
教師資格證每5年一註冊 2年考核不合格撤銷資格今後教師資格證要每5年註冊一次。昨天,教育部下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暫行辦法》兩個檔案,明確了教師資格的考試辦法以及註冊管理辦法。同時出臺的還有《關於建立健全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再度引起社會對師德問題的廣泛關注。
教師資格證全國統一考
要取得教師資格必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麵試兩個部分,其中筆試一般在每年3月和11月各舉行一次。面試一般在每年5月和12月各舉行一次。筆試主要考查申請人從事教師職業所應具備的教育理念、職業道德、法律法規知識、科學文化素養、閱讀理解、語言表達、邏輯推理和資訊處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學、學生指導和班級管理的基本知識;擬任教學科領域的基本知識,教學設計實施評價的知識和方法,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主要採用計算機考試和紙筆考試兩種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查申請人的.職業認知、心理素質、儀表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師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
3種情形註冊不合格
現在教師資格為終身有效,新的規定是實施後,教師資格將實行定期註冊,取得教師資格,初次聘用為教師的,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內,申請首次註冊。經首次註冊後,每5年應申請一次定期註冊。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的物件為公辦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定期註冊不合格或逾期不註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暫緩註冊:註冊有效期內未完成國家規定的教師培訓學時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等量學分;中止教育教學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學期以上,但經所在學校或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進修、培訓、學術交流、病休、產假等情形除外;一個註冊週期內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暫緩註冊者達到定期註冊條件後,可重新申請定期註冊。具體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註冊不合格:違反《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和師德考核評價標準,影響惡劣;一個定期註冊週期內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依法被撤銷或喪失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不收取教師和學校任何費用。
第三大變化:師範生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師範畢業生不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統一納入考試範疇;破除教師終身制,5年一認定,加強對教師的師德、培訓和工作業績的考查。